因为社会偏见、精神病患者家庭经济条件差等原因,很多重症精神疾病患者未能及时住院治疗,给家庭和社会留下了安全隐患。有资料显示,精神疾病在我国疾病总负担中排名首位,约占疾病总负担的20%———
每年的春天都是精神疾病高发期,记者采访了解到近期精神疾病患者住院人数增长明显。而由此带来的各种社会问题,也日益凸现。
八成重症精神病患者未入院
据市精神卫生中心院长孟广彦介绍,3月28日深夜该院又接诊两名精神病患者。他们均是精神疾病发作,在家中冲动打人,家属遂紧急拨打了医院电话,医院派车把两名患者分别接入医院。但由于医院病床已满,只好把两名患者安置在了病房走廊的加床上。“我们医院现在共有300余张病床,不但都已住满,而且已加床三四十张,这是近一个多月来发生的变化。”在省立医院和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心理科记者了解到,近期两医院心理科接诊量均上升三成。
“接诊量上升与春季为精神疾病高发期不无关系。”孟广彦告诉记者,每年春节过后,也就是3至5月,医院都会出现一个就诊高峰。但值得注意的是,有六成住院患者入院时病情已非常严重,家属控制不了了,才把他们送到医院。“而其实,从大部分案例来看,许多精神病患者并没有及时进行治疗。如果早就开始治疗,病情不会发展到这么严重。”
统计显示,1994年我市精神分裂症患病率为3.3‰,2004年这一比例达到11.25‰。精神疾病患者逐年增加,成为一个不容回避的社会问题。据介绍,目前全市各类精神病患者就诊率不足20%,其中除了住院和病情稳定不需住院的病人外,80%的重症患者需要住院而未住院治疗,仍生活在城乡社区,成为社会的一颗“不定时炸弹”。
“囊中羞涩”致精神病患者无法及时治疗
结合自己多年的经验,孟广彦分析认为,社会偏见、精神病患者家庭经济条件差成为目前精神病人拒绝或中止就医的主要因素。“尤其是经济原因,导致大部分重症精神病患者无法及时入院治疗,使得医院与家属非常为难。”
孟广彦介绍,目前该院共收治了近400名患者,其中有25名重症精神病患者,连基本的生活用品都没钱购买。他们有的被亲人领到医院后,就被亲人遗弃;有的常年流浪在街头,后被民警送到医院;有的被单位送往医院,因常年住院单位无力支付费用。按照每位病人每年3至4万元的治疗费用计算,每年光这些病人就拖欠医院医疗费和生活费达100多万。“我们最多的时候一年曾救治了近40名患者,但这也给我们带来巨大的负担,虽然各部门也有专项基金用于救助这些贫困患者,可毕竟是杯水车薪。”
孟广彦告诉记者,目前救治精神疾病患者最需要解决的就是立法和建立保障体系。“这不仅有利于保障精神疾病患者的权益,也有利于社会的安定和群众的人身安全。如果有足够的保障,医院就可以毫无顾忌地收治病情严重的精神疾病患者。”
期待多角度协力关爱患者化解社会难题
作为省会大城市,制定和颁布相关的地方法规非常必要。孟广彦认为,《精神卫生法》已列入了我国立法计划,上海市早于1987年通过了《上海市监护治疗管理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条例》等一系列地方法规。南方部分省区也相应出台了地方性精神卫生法规。立法使精神病防治工作有法可依,这不仅有利于保障精神疾病患者的权益,也有利于社会的安定和群众的人身安全。
市人大代表、泺文路社区居委会主任张凯曾就此问题建议,由政府牵头设立一个部门,专门从事对我市精神病患者的管理、救治等工作。他认为,目前救治精神病患者最需要解决的就是资金问题,“如果有足够的财政补助,医院就可以毫无顾忌地收治病情严重的精神病患者。”另外他建议,这些钱如果只让政府出也是不现实的,“既然已经成为社会问题,就应该由民政、残联、卫生以及民间慈善机构等多部门共同想办法解决难题,依靠哪个部门是不可能完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