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丈夫,口误应该说是前夫最近来找我给赡养费。不过却因为我的态度还算和善就经常来找我,虽然离婚了,我觉得自己对他的触碰和拥抱都不反感,反而有点怀念。因为我的纵容不阻止,我觉得他在提那方面的“申请”。这我们都离婚了怎么处理前夫的性需要?其实我一想到会复婚就很难拒绝他。
一起来看看专业人士在夫妻性教育上对此事的看法:
夫妻间的相处模式多种多样,在离婚后,很多人是关系平淡。但还些离婚夫妻,他们虽然在法律上解除了婚姻关系,却还在心里惦记。这往往会给双方带来更多的困扰。女人往往多情,这种多情有的时候来自感情,有的时候就是自己的一种自作多情。此话可能难听,但对于离婚的女人足够警醒。
其实这位女士根本不必苦恼,首先要先把自己放在单身者的地位上,然后再来处理摆在面前的问题。离婚的原因,就是因为你们生活在一起不幸福,既然已经摆脱了心碎的婚姻,又何必再将它拾起呢?从法律角度讲,你们已经离了婚,就失去了法律保护,尽管你们有意重续旧好,但在这个时候发生性关系,那与婚前性行为没有实质区别。只要你们又是两厢情愿,可以复婚,所以,完全没有多虑的必要。
但在这里我们还想跟离婚的女性朋友多说两句:“珍惜离婚的自由时光,更要珍惜你的身体。”独居生活使你非常孤单,一有突破口就会有冲动。这时的你既抵抗不住来自新的两性生活的诱惑,又抵抗不住来自自身的冲动,往往会顺从对方的要求。
但这很有可能会造成新的伤害。面对前夫的性要求,你应尽量守住自己的“防线”,不要被其他因素削弱了自己的意志———别给自己找理由。比如他可能会甜言蜜语地说他还爱你,或说希望和你复婚。你就可能会想,你不想失去这样的机会,也不想再失去他。其实,他极有可能是冲动难奈,甚至纯粹是想发泄一下。如果真让他得逞,还会再次伤害你的感情。
单纯让一个人控制本能冲动,确实比较困难,但在头脑发晕的时候请想想以后的生活。面对将要选择为伴侣的人,你首先要从各方面了解他,而不是匆忙以身相许。有的男人看中了一个女人,为了拴住她的心,就千方百计地想与她发生性关系,试图用先占有其身体的方法达到占有她的目的;有的女人找到了一个中意的男子,便主动委身于他,造成既成事实,以便促成婚姻。这两种想法都是十分危险的。如果是带着这种想法找伴侣,那肯定不会幸福,即使结成婚姻,也会留下隐患。
另外,有一种情况特别值得女性注意。有的男性对女性的兴趣主要在性方面,一旦达到目的,兴趣就会大减,即使原先有过婚姻的打算也会抛到脑后。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女性更应该持谨慎态度,不要轻易作出让步。
当然,我们也承认离婚夫妻在重建关系时期,会有一些微妙的感情。他们已经有过性结合,就不会像少男少女那样羞涩。如果说我们对年轻人的婚前性行为都可以宽恕的话,那么对他们就更应该理解。其实真正的问题还在于他们自己,不管是男方还是女方,都应该把重建婚姻看作是极为严肃的事情,你们急待解决的是感情重新融洽,而绝不是“性”。如果你们仅仅是为了解决性需要而重新走到一起,原先的矛盾仍然存在,那么你们的婚姻还是会再一次破裂的。所以,请离婚的女性朋友慎重对待你的前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