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八成职场人,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
由于2008年元旦《劳动合同法》的正式实施,很多公司也都在2007年末针对即将实施的新法采取了相关措施。
只有不足两成的职场人,目前仍然处于无合同状态下,这部分劳动者多来自中小民营企业。这一比例比年初七劳动者的合同签订率又高出了一成,劳动者劳动保障情况正在日趋好转。可见,《劳动合同法》的实施确实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要真正保护到每一位职场中的劳动者,还需要政府、加强有力的监督,每个企业真正意识到保护每个劳动者的权益是企业义不容辞的责任。
职业顾问观点:
没有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向单位提出签订劳动合同的要求,如果要求被拒绝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下,我国的大中小企业正在逐步走上规范用工之路。尽管对于合同法中的很多细节也仍存在争议和讨论,但是劳动者应该熟悉劳动合同法相关内容,使之成为保护自身权益的武器。
喜:为员工补充商业
忧:仅四成足额交纳
在保证劳动合同保护自身的权益下,享受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也是劳动者应该享受到的基本权利。在中,完全按照上一年度平均收入规范缴纳四(五)险一金的企业只有近四成,但是值得一提的是,在这些企业中还有8%的企业除了为员工规范缴纳四(五)险一金,还为员工上了补充商业保险,减轻了员工的后顾之忧。这比2006年时的调查数据又提高了不少。但是还是有大量的企业选择了按照较低标准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职业顾问观点:
尽管这一做法是被很多劳动者特别是年轻劳动者所认同的,因为他们认为按高比例缴纳社会保险自己付出的也一样多,而到将来自己享受的时候并不一定能有多大的优势。但是,劳动者还是应该提高自己的保险意识,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加班现象较普遍,拿到加班费比例不高
据悉,对于职场人来说,由于工作需要偶尔的加班是可以接受的,但即使这样,仍然有超过半数的职场人承受着频繁加班的超负荷压力,健康状况和生活状态令人担忧。
那么关于加班的回报又如何呢?无偿”加班现象依然大量存在,有四成多的职场人经常会“白”加班。近三成职场人能够享受到加班费,超过两成的职场人可以享受换休,还有一成的职场人只能是享受一下加班的工作餐或者交通补助。
职业顾问观点:
无偿加班现象的普遍存在,说明职场人的并没有深入了解《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规定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如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或许当前的就业压力会造使一部分人“屈服”于公司,但提醒劳动者还是要在提高自己的权益意识,让自己劳有所得。
职场人选择企业越来越看重规范性
尽管职场人对于个人权益的保护意识还远远不够,但与前几年相比,职场人对于公司规范性的看重的确是大大提高了。从原来在选择工作时首先看重薪酬再到将来的发展空间,而今超过四成的职场人把企业的规范性作为考虑的首要要素。这种规范性包括了正规的劳动合同、规范的社会保险以及福利。这一选择也首次超过了“发展前景”和“薪酬”两个选择,可见,职场人对于企业用工制度的规范性越来越看重。
职业顾问观点:
随着《劳动合同法》的深入实施,职场人法律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的提高,职场人会越来越关注自身的合法权益是否受到侵犯。记者发现,此次调查与前几年的智联招聘职场调查数据相比,有所改观。相信政府在不断加大监察力度的情况下,越来越多企图钻空子的企业将面临市场的淘汰。与此同时,劳动者一定要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身权益,不给违法企业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