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人都喜欢逛夜店,逛夜店的时候就是张扬个性的时候,怎么张扬个性?当然是人靠衣装,佛靠金装了。别让你不适合的装扮把你的个性禁锢起来。
着装一直是纽约夜生活的密语,虽然夜店老板们未必承认。不过,比起穿对衣服,更重要的是找对场子。
无论何时,喜爱Ed Hardy龙形图腾印花衬衫、与真人秀《Jersey Shore》里的沙滩男品位一样坏的男士们一定会被小意大利区的地下鸡尾酒吧Mulberry Project拒之门外。如果你喜欢花花绿绿的或者醒目条纹的衬衫,就别打肉库区夜店Provocateur的主意。松松垮垮的上衣,低腰的牛仔裤如何?东区的一些小酒馆还行,但高级夜店Continental绝不会对你敞开大门。
着装守则一直是纽约夜生活的密语:得体的穿着让你免于被踢出夜店的尴尬,迎来美妙的夜晚。“顾客是夜店内部装潢的一部分,”Mulberry Project的老板Ian Parms说:“夜店的氛围不仅在于环境,也在于围绕在你身边的人,所以我们欢迎那些穿着时尚得体,性格有趣迷人的客人。”
夜店对客人的选择权有时会招致涉嫌种族歧视的批评。去年12月,纽约人权委员会对东村第三大道上的运动酒吧Continental展开调查,因为一些人权组织认为该夜店“禁止穿着松垮牛仔裤和Bling-Bling的人入内”的条例变相地将黑人拒之门外。Continental的老板Trigger Smith否认以种族来划定顾客,他说:“我骨子里绝不是种族主义者,只是少数族裔碰巧爱这么打扮罢了。”
Smith先生的回应至少阐明了一条夜店着装守则:门外有丝绒隔离绳的高级夜店普遍拒绝一种类型的人入内,就是那些穿戴次等的顾客。
Provocateur的老板Michael Satsky在Gansevoort承认他努力让Provocateur与那些喜欢周末在家附近晃荡的好色土包子划清界限,幸运的是,这类人易于辨识的着装风格让他的归类工作轻松不少。他说:“我们不要格子,也不要条纹。理想的Provocateur的顾客不需要穿着夸张的条纹衬衫来吸引注意。”
South Pointe的老板Ben Grieff说:“我们的店挤满了地地道道的汉普顿人,而不是那些开车来看知名D.J.的人。”(Grieff先生又补充道:“地道的汉普顿人是指那些父母在汉普顿拥有度假别墅的年轻人,不是这儿的农夫村妇。”)
South Pointe有严格的但不公开的着装限制,拒绝那些穿着人字拖和短裤的混时间人群。他说:“经典的汉普顿造型是这样的:解决了一天的琐碎事务,终于可以在晚饭后穿着短裤和人字拖悠闲地现身。但是我们希望顾客能够在随性的同时兼顾精致,如同从Rlaph Lauren的广告中走出来一般。”这就意味着,牛仔铅笔裤、时装鞋、彩色尖领衬衫和优雅的太阳裙才是对的装束。
对于顾客来说,这样的弹性规则或许是一把双刃剑,基于时装的舒适程度,个人特色有可能是一种解放,也有可能成为束缚。谁知道在什么地方穿什么才是讨巧的?住在NoLIta的彩妆艺术师Lauren Cosenza说,她想为自己生活的社区穿着,而非为夜店穿着。Cosenza小姐经常出入的夜店有小意大利区的Goldbar,肉类加工区的Griffin和NoLIta区的XIX,一周去四五次。她说:“不同的社区反映着不同的圈子文化。”举例说,下东区的小酒馆喜欢“穿着天然材质上衣、紧身牛仔裤的男孩女孩”,褶皱和柔和色泽大受欢迎;东区则“更摇滚、更朋克”,牛仔裤也该选破破烂烂或脏兮兮的款式;肉库区的“标配”是派对裙、5英寸高跟鞋和设计师手袋;而在SoHo区和NoLIta区,一切装束皆被容纳。
“有一次我在GoldBar看见一个女人穿着睡裤,”Cosenza小姐回忆说,那位女士用恰当的配饰完美演绎了睡裤造型,“她上身穿着无袖女士背心,脚踏一双厚底鞋,自信满满地走进来,仿佛在说:‘我知道穿睡裤到公共场合很荒谬,但我不介意,因为我的睡裤我做主。’那真是非常SoHo。”
当然,许多夜店老板都不愿意承认他们的店有所谓的着装守则。但他们也认为,一个满怀自信的人能将普通的着装变得不一样。
Eugene Remm经营着肉库区的夜店Tenjune和SL。他说:“会穿的人能把T恤、牛仔裤和运动鞋穿成完美三件套,有人却能把三件式正装穿出傻样。”接着他又说:“时尚是私人的事。所谓的‘着装守则’是一件很愚蠢的事。穿衣是人们塑造自我的方式,这就是‘个性’二字的含义。”
夜店其实是一个时尚和潮流的汇集地,喜欢逛夜店,必然与时尚和潮流走得很近,也必需走得很近,给自己一套张扬个性的合适衣装是你走向夜店的第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