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所有人的眼中,夫妻其中一人跟第三者发生了性关系,才能被确认为婚外恋。其实还有一种隐藏的婚外恋,常常被人遗忘,或者没有一个硬性的标准去评判它。精神出轨其实也等于背叛,从某种角度上来说,是属于婚外恋的一种,对双方心理健康也有很深的影响。
精神婚外恋真的比有了性行为的婚外恋危害小吗?这种行为能够被原谅、被接受吗?
“存在的就是合理的。”对待精神婚外恋这个问题,心理咨询中心博士认为,它有自己的建设性意义。
人是兴趣复杂多变的高级动物,一辈子只对一种事物感兴趣很难,一辈子只爱一个人也很难,对伴侣之外的另一个人产生感情,正是人情感丰富、兴趣复杂多变的一种正常表现。
现实生活中不少人都会遇到这种情况:虽然本身婚姻关系很美满,但因为工作或生活的原因,会跟某个异性接触密切。如果两人条件相当,彼此难免心存好感。言语上的互相抚慰和生活上的关心,满足了他们一天中相当长一段时间的情感需求,出于种种原因,可能就在道德的约束下发展起了情感交往,但他们中的很多人可能从来没有想过要去发展肉体关系。
还有一些人则是心理学中“罗密欧与朱丽叶效应”的体现者:根据1972年心理学家德利斯科的研究,有好感的异性间,他们受到的外界干涉越多,感情就会越深。杜博士说,有部分人本身生活并不幸福,所以渴望美满的两性关系,但出于道德、身份等的约束,情感需求被严重束缚,于是追求精神安慰的需求变得格外强烈。
如今网络的发达,给精神婚外恋提供了最便捷的途径。在社会舆论普遍质疑网恋的同时,也有不少人为这种虚拟空间的情感交流辩解。甚至有人说,如果没有网上的适度精神出轨来释放情感,自己的婚姻恐怕早就结束了。
有无性关系,本质都一样
一个人为了两性关系痛苦不堪,夜夜无眠,对于未婚者叫热恋,对于已婚者就叫出轨了。无论精神出轨还是肉体出轨,都是针对婚姻的,是对非婚性关系向往的状态,所以两者本质相同。
婚姻有自己的法则。形式上“一对一”的专一性是最起码的要求,更高一层的就是“身心合一”。很多人看到影视剧中既美丽又洒脱的精神婚外恋,就以为自己也能“玩”得潇洒。实际上,生活与艺术有着相当大的距离,我们中更多的人只能一心一意地去爱伴侣,才能幸福。
圣经上曾经说过,对一个人行淫,除了行为上的算作行淫,思想上的也算。有了精神出轨,其实是婚姻的潜在危险因素,一个人有没有自控能力,不是从行为上看,而是从他的思维上面来判定。如果他或她完全的爱自己的家庭,怎么又会对另外一个人产生爱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