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上人有万千,每个人的想法和做法都不同,但是还好,因为国家的存在,因为法律的约束,许多人的行为都被规范在了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可是有些人,他却无视法律,干起超越法律的事情,显然,这种事情是不被法律允许的。下面的这则两性新闻七十岁老人性侵智障少女的事件,就是一件违法法律规定的事情。
台湾有一七十岁老人,色心大发,竟然强行性侵了隔壁的智障女性,家属来年发现后报警,现这位老年男性已被刑事判决。
老人已有七十高龄,平日以拾荒为生。本因得到同情,但是,他却性侵了邻居弱女,结果被判刑9年,而且被害人请求民事赔偿200万元,老人以拾荒度日没钱辩驳,法官调查发现他名下有房产和土地,判他需赔100万。新竹地院发言人王铭勇指出,赔偿金额多寡与被害人受侵害、影响及加害人犯行有关。
台湾相关部门报导,老人明知道受害人是有中度智障的,却在4年前,趁被害人父母外出时,邀女子到家反锁房门,不顾女子反抗及呼救,强行性侵得逞。而被害人的母亲一直到了来年的七月份,与女儿在家用餐时,听到女儿对妹妹说起此事才得知报警。
被害人家属向法院陈述说,女儿被老人性侵后,出现作恶梦、害怕与失眠,对外人有强烈不安全感的精神创伤,心中痛苦难于忘怀,因此提出民事求偿2百万元。
法院最后经调查研究,根据刑事判决,认定已侵害被害人身体、贞操及自由权,被害人得请求损害赔偿。法官认为,陈男年过七十岁,平日虽从事资源回收工作,但名下拥有两处房地产房地,判决陈男需赔偿被害人100万元。
老人虽说居家过日子不容易,但是性侵智障少女却也是不对,人都有需要,老人当然也有需要。可是把自己的需要,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这种事情还是不要干的好,要知道,哎解决需要的方法有很多,但是犯法的事情还是不要干的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