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药品监管部门日前通报,历时两年追踪调查的“鹤岗市特大非药品冒充药品假药”一案告捷。包括“哈药集团”和“三九医药集团”在内的知名药企药品均成不法分子造假对象,“假药”销往全国二十余个省份,涉案金额达千万元。这样大规模的造假到底是如何发生的?
新目标
知名药企成对象
黑龙江省鹤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支队队长滕义生告诉记者,2010年6月,有线索举报称有人加工假药。他带领稽查人员立即赶赴案发地点,经过一个多星期昼夜蹲点和多方调查,初步认定这伙人有重大违法嫌疑。7月2日11时许,稽查人员主动出击检查现场。
“虽然办案多年,但现场情况仍然让人震惊。”滕义生回忆,200多平方米的临时厂房内标有“哈药集团”和“三九医药集团”字样的包装盒、说明书和宣传单,半成品和成品堆积如山。在现场清点了近40个品种,成品数量达11.7万盒,半成品数量达14.2万个,其他包装盒、标签、说明书达145.6万个。查获的销售记录显示成品已经销往全国20余个省份。一伙人正在加工标志生产厂家为“辽宁博适医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10余家公司生产的三九黄皮肤、熊胆障清护理液等成品和半成品。
“知名药企旗下的软膏、喷雾及液体制剂成为造假热门。”滕义生分析,这几类品种均为外用制剂,与直接注射到人体内的针剂不同,不会立即对患者身体造成严重损害,短期内只能延误病情。选择知名药企的这些品种,不仅能保证产品销路,而且还相对安全。
新手法
涉案产品远销他乡
“这起案件的突出特点是生产销售链条完整,在全国实行加工、销售一条龙管理,采取分段加工、异地装配、异地销售的方式经销。”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稽查局调研员冷朝阳说。
造假者“经营能力”之高,经济实力之雄厚令人瞠目。这起案件的涉案产品并没有在案发地销售,而是被不远万里销往河南、新疆等地。产品的包装材料、半成品也并非从本地购买,而是从辽宁、河南、浙江、陕西等地通过银行汇款邮购。
“涉案人员还利用互联网发布招商信息拓宽销售渠道。”冷朝阳表示,他们以本地一家正规医药有限公司的名义建立网站,对外发布招商信息,然后通过互联网营销方式将涉案物品销往全国。
冷朝阳认为,这种新型犯罪模式对执法部门调查取证和日常监管提出了更高要求。这种手法有利于不法分子规避当地执法人员的检查,同时也对监管部门能力提出更高要求——除要求省内多部门监管无缝隙外,跨省多部门协作也须紧密衔接。
历时一年多的追查过程中,稽查人员克服重重阻力,查出藏匿在辽宁、河南等地的造假分子,跟踪追缴成品和半成品货值800多万元,查获造假药品累计货值金额近千万元,走访500余人,取证近百人。
新动向
互联网成营销渠道
黑龙江省及鹤岗市两级药品监管部门组织多方专家,严格依照我国《药品管理法》及相关规定,认定本案涉案产品“是非药品冒充药品、假冒药品”。由于案情重大,涉及多个省份的多家企业,涉嫌犯罪,因此移送公安部门侦查处理。批捕8人中有6人已进入司法审判程序。
冷朝阳认为,这起案件也对监管部门提出新挑战。比如假药通过互联网进行营销,信息传播速度快,范围广,不易控制,社会危害性较大,负面影响不易挽回;不法分子以邮递方式将假药向全国输送,这一环节如何监管目前仍是空白,亟待立法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