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现京东商城供货协议,供货商须交20万元品牌服务费;京东称不评论市场传言;部分供货商称未遇类似情况
本报讯 (记者张奕 刘兰兰 林其玲)日前,有网友晒出与京东商城的协议,指责京东商城通过“霸王条款”压榨供货商,要求供货商交进场费、毛利保证费等。昨日,京东商城方面对记者表示,对市场传言不予置评。而据记者调查,部分家电品牌表示未曾交过进场费等费用。有分析称,苛刻条款或只针对小企业。
四项条款惹争议
2月8日,一网友在微博晒出京东商城与供货商的补充协议。协议规定,供货商须保证京东商城20%的毛利,且毛利总额不低于100万元;供货商还须向京东交纳20万品牌服务费。除了这两项收费,有媒体报道,京东商城还要求供货商以最低价格供货,以及收取广告费。
这些条款被一些网民称为“霸王条款”。记者昨日就此致电京东商城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对于市场传言不予置评。
记者联系了部分京东商城供货商,但说法有所不同。一位小家电供应商的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给予所有网络卖场的供货价都是一致的,没有最低供货价之说。另一家供货商东菱电子商务中心总监夏华辉表示,没有进场费,但京东会收取服务费,所要的点数和其他平台差不多。
记者还采访了TCL、华帝、创维、LG、亚都、熊猫等厂商,均表示没有出现前文所述情况。
易观国际电子商务分析师陈寿送认为,“京东与供货商的利益是统一的,但可能存在利益分配不均的问题。”
条款或只针对小企业
网友晒出的协议显示,甲方要求乙方在甲方平台的销售额在合同有效期内(即一年)不得低于500万元。
一家电厂商内部人士对记者表示,其产品去年在京东上的销售额为七千多万,“500万说明是一个很小的企业了,京东可能只针对小品牌设立苛刻条款,而且对不同的小品牌收费也不会相同,这就是双方的博弈。”
家电专家刘步尘表示,很多品牌选择电子商务是因为代价低,如果收各种其他费,那电子商务就没优势了。他还表示,“京东一年的营业收入也就二三百亿,中国家电市场一年的销售额达到13000多亿,京东还没这个资格。”
据家电企业内部人士透露,目前家电企业给电子商务企业供货有两种方式,一种是买断经营,给网站的返点高一点;另一种是联营,返点比较低。目前常见的是联营方式。“一般情况下,电视的返点最低,7%左右,白电的返点稍高,一般在10%左右,小家电在20%。”
■ 背景
五部委禁收“进场费”
2011年12月19日,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清理整顿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工作方案》,要求对利用市场优势地位向供应商违规收费的大型零售企业及其下属门店进行清理整顿。(刘兰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