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今天在此间召开全国医改办系统工作会议。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国务院医改办公室主任孙志刚在会上指出,2011年医改五项重点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特别是基层医改实现了重大突破,基本药物价格平均下降30%左右,破除了基层医疗机构“以药补医”机制。
2011年,我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明显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超过13亿人,覆盖率达到95%,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从2010年每人每年120元提高到2011年的200元,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从60%提高到70%左右。据初步考虑,2012年城镇居民和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将提高到每人每年240元,总人均筹资标准达到300元左右。
孙志刚表示,201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保障标准大幅提升,服务项目不断增多,受惠人群持续扩大;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明显提高,硬件设施得到显著改善,人员编制普遍增加、素质不断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效率明显提高,基层医务人员队伍结构优化,待遇增加,活力增强。基本药物价格明显降低,全国平均下降30%。国家统计局2011年上半年满意度调查显示,城乡居民对基层医改满意度达87.7%,基层医务人员满意度达75.3%。
孙志刚强调,2012年要继续深化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药品供应以及监管体制等领域综合改革,力争在三方面取得新突破:一要加快健全全民医保体系,改善管理水平,改革支付方式,探索建立重特大疾病保障制度;二要全面落实基层医改各项政策,扩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继续加强基层软硬件建设,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三要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把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放在突出位置,拓展深化城市大医院改革,大力推进便民惠民措施,积极鼓励社会办医。来源中国经济导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