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北京飞乌鲁木齐航班迫降;其行李中搜出硫黄、火硝等可制爆炸物材料
新京报讯 (记者刘洋 通讯员雪洁)昨日,丰台法院披露了一起编造恐怖信息致飞机迫降案审理结果,女子王某一审被判决执行有期徒刑3年两个月。
2011年10月13日,王某乘飞机由北京飞往乌鲁木齐途中,散布飞机上有爆炸物等消息,同时持刀与机组人员对峙,直到飞机迫降甘肃后被控制,警方从其行李中搜出可制造爆炸物原料。
笔刀刻字称机上有炸药
2011年10月13日下午,一架波音737客机从北京南苑机场起飞,将飞往新疆乌鲁木齐地窝堡机场。
16时许,正当这架飞机飞行在甘肃上空时,一名男乘客突然收到了邻座黑毛衣女子递过来的一本《中国联航》宣传册。
打开后,他惊讶地看到,上边用“笔刀”刻着“飞机上有TNT,还有30分钟一声巨响,真的上青天,很多人一起灭亡”字样。当他还没反应过来时,这位女子又将宣传册递给了邻座的另一名男子。
这一信息立即由乘客传达给了机组人员。
据介绍,机组人员劝阻中,女子又扬言要遥控引爆炸药,并持刀威胁自杀。飞机迫降在甘肃省嘉峪关市国际机场后,王某被控制,警方随后从其行李中搜出硫黄、火硝等可制造爆炸物的原料。
庭审认罪称当时发病
据介绍,案发时王某手里的“炸弹遥控器”实际是一个微型摄像机,另外还有两张伪造的身份证。
庭审中,王某对自己的行为表示认罪。她说,自己以前学过医,知道硫黄和火硝会燃烧,于是从网上购买了原料,打算到新疆和丈夫谈判时,拿这些冒充炸药吓唬他。
但称自己当时处于发病状态,请求法院对其从轻处罚。
北京市公安局强制治疗管理处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精神病司法鉴定意见书证实:王某诊断为癔症,实施违法行为时处于情感爆发状态,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降低,评定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丰台法院审理认为,小玲编造以爆炸威胁为内容的恐怖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已构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
最终法院一审判决王某犯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犯伪造居民身份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
被告人王某没有提出上诉。
追访
女子自称为阻丈夫离婚
“导演”这起事件的女子王某才28岁,她称是为了阻止丈夫离婚做了极端事件。
案发当天,她将硫黄等放在行李箱中托运,因是药物,所以安检并未检查出来。而“笔刀”的外观是笔,所以她随身携带上机也未被检查出来。
登机后,王某用笔刀刻下威胁语言时还没明确想法,但看到周围人很紧张,自己觉得“像演戏一样”,便幻想自己是“恐怖分子”,计划把事情闹大。
“这样我丈夫在单位也待不下去了,就算是对他的报复吧。”王某说,她当时没想到后果如此严重,现在很后悔,结果没挽回婚姻,还失去了自由。
来源: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