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宁8月14日讯(记者 岳茵茵)
近日本报接到读者爆料,任城区接庄镇西贾村一养猪场在用泔水喂猪。14日下午,接庄镇政府、综合执法、工商、公安等部门联合,捣毁了这一“泔水猪”窝点。窝点被捣毁,处罚却成了难题,由于缺少处罚依据,各部门需研究后决定。
13日下午,记者来到爆料人所说的西贾村某养猪场。养猪场位于乡村公路旁一条向东延伸的土路尽头。乍眼看上去,这里像是一处垃圾回收站,里面一片狼藉。猪圈里躺着不少大肥猪,旁边是一口水泥砌成的大锅灶,里面盛满了泔水,锅台上还放着两个大桶和勺子。
养猪场内臭气熏天蝇蚊滋生,不时还有老鼠出没。这里只有一个女主人带着两个女儿,一见有生人过来十分警觉。据村民介绍,该养猪场在用泔水养猪,每天熬泔水的气味非常难闻,而且泔水熬出的地沟油还另有他用。
14日下午,接庄镇政府联合综合执法、工商、公安等部门,对这一窝点进行了突击检查。当场在养猪场里发现一桶300斤重的地沟油。执法人员现场将油桶倾倒在地上进行销毁,带着浓重异味的红褐色油从桶里流了出来。据执法人员介绍,这是“地沟油”的初品,回收者再加工后可能另有他用。
据养殖户高某称,她是邹城市田黄镇人,半年前来此租房子养猪,至今猪还没卖出去过。这些泔水是从城区多个饭店免费收来的,经过熬制撇出漂浮在上面的一层油后,再用沉渣喂猪。执法人员问起“地沟油”流向何处时,高某称“泼在柴火上烧锅,俺没卖。”记者问及是否知道用泔水喂猪违法,高某也表示不知道。执法人员询问是否在畜牧单位办过相关证件,高某表示这些都是其丈夫在管,她不清楚。
据透露,此事还需进一步调查,此外因缺少直接处罚依据,执法部门需要研究后才能下达处罚决定书做到齐抓共管。
用泔水养猪,到底该谁来处罚?
在现场,执法人员并未对该养殖户进行处罚。14日下午,记者就此行为是否违法,如何处罚咨询了多个部门,却未能得到可靠解答。因缺少直接处罚依据,如何处罚、谁来处罚成了“烫手山芋”。
记者就此采访了济宁市畜牧局,该局办公室一位负责人明确解释,用泔水喂猪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对于如何处理尚不明确。并表示根据市政府发布的相关文件,此事应由综合执法部门和其他部门处理,可以让任城畜牧部门去协助处理。
随后,记者联系了济宁市综合执法局,一法规科室的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济宁并未明确规定,泔水喂猪属于综合执法部门管理。记者又采访了济宁市商务局,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泔水喂猪属于养殖环节,不属于商务局的职责职能。记者还从警方获悉,由于缺乏处罚依据,公安部门也不好直接作出处罚。
采访中多个部门表示,并没有听说过济宁市曾出台了禁止泔水喂猪的文件。其中不少受访者表示,出台一个相关政策很有必要。
“泔水猪”
是指利用饭店等餐饮场所的餐厨垃圾作为饲料喂养的肉猪。由于没有进行无害化处理,成了传播疫病的途径。据有关资料显示,用泔水喂养的猪发病率比正常饲养的猪高30%到50%,不但容易引起动物感染沙门氏杆菌、大肠杆菌等10多种传染病,而且由于病原体寄生在猪的体内繁衍,还可造成多种人畜共患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