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掌握县(区)药品医用耗材配送企业统一招标后药品配送和乡村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备情况,日前,市药品 “三统一”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市卫生、监察、物价、药监等成员单位对大武口区隆湖卫生院等15家乡村医疗机构执行基本药物制度和“三统一”政策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检查组通过查看资料、实地抽查等方式,对乡村医疗机构开展基本药物制度和合理用药培训、宣传,基本药物、“三统一”中标药品、医用耗材配送、申购、使用、回款和价格执行情况,乡村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备情况,基本药物采购的金额、数量、品种和月报表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组发现,2011年12月乡村医疗机构平均配备基本药物品种分别为:大武口区乡镇卫生院平均配备226个品种、村卫生室112个品种,惠农区乡镇卫生院222个品种、村卫生室93个品种,平罗县乡镇卫生院181个品种,村卫生室119个品种。但存在废标基本药物品种较多、乡村一体化管理不强、药品“三统一”报表和工作实际不符合等问题。
检查组要求各县(区)卫生局、医疗卫生机构和配送企业必须严格贯彻执行“三统一”和基本药物制度,努力解决基本药物配送中存在的问题,完善一体化各项工作流程和措施,严格按照规定回款、采购和使用药品,确保基层医疗机构用药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