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阳节到来前夕,记者对侵害老年人权益的案件和事件进行跟踪调查,发现涉及财物、医药和情感的三类骗术最易使老年人上当。专家建议,子女应“常回家看看”,多给老人精神慰藉,并帮助他们提高辨识骗局的能力。
冒充公职人员骗取财物
2011年1月,辽宁省沈阳市73岁的于淑芬听说,某电视台将派人到沈阳选拔老年人组成合唱团,到北京参加晚会演出。她信以为真,交了220元到北京的单程车票钱和500元保证金。
“有个叫吴勇的人负责这次选拔活动。他带来举办这次晚会的文件,上面盖着电视台的大红戳,还写明支付每个演员演出费用1000元。”于淑芬说。最后,17位老人被骗。吴勇将他们交上的1万多元钱揣进腰包后便人间蒸发了。
目前,针对老年人实施的骗术以涉财物类居多。此类诈骗案的实施者大多会冒充银行、电信等部门的工作人员,或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的执法人员,给老人打电话,告诉其中了大奖、亲人遇车祸或是法院要查封其账号等,让被害人把钱转到骗子指定的账号上。
“免费健康体验”成诱饵
除了上述涉财物典型案例外,涉医药类的骗局也使老年人防不胜防。
70岁的沈阳市民李女士身患尿毒症、高血压等多种疾病。今年3月,她老伴偶然参加了某保健品有限公司举办的“免费健康体验”活动。老伴经不住销售人员的劝说,花5040元购买了6瓶保健品。随后,在不到半年的时间里,销售人员采取买3大盒赠3小瓶、免费赠送旅游、赠送食用油、面粉等方式,诱使老人又先后购买了90多瓶保健食品,总计花费7万余元。
老人的儿女发现后,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查询得知,该保健食品主要营养成分为油酸、亚油酸、亚麻酸等,保质期为18个月,每天最大用量不超过25克。根据此剂量,李女士老伴购买的保健品,就算是老两口一起吃,也3年都吃不完。
痛编婚史诱骗老年人征婚
“我们所发布的虚假广告,都精心地编写广告词,让中老年人打消顾虑,如:‘曾有不幸的婚史,希望过安稳日子,寻觅懂感情、会体贴的人托付终身,年龄不限。’以此来诱骗老年人征婚,索要衣物、首饰、聘礼……”这是日前被法院查办的“婚托”曝出的行骗伎俩。
2011年10月至2012年4月间,沈阳女“婚托”王某、付某在当地新玛特商场、大东区皮革市场、广宜街乐购超市等地,以刊登虚假征婚广告为手段,由王某化名冒充征婚人、付某冒充婚介所中介人员或者王某的姐姐,以收取中介费、买礼物等为名,先后骗取8位老年征婚者共计4万余元。
提醒
老人受骗
子女应反思
辽宁同格律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陈宝龙剖析,一些独居和空巢老人,因缺乏情感慰藉和关注,经常感到被边缘化,犯罪分子正是利用老人精神空虚的弱点,主动嘘寒问暖后行骗。
他说,一些老年人热衷于参加保健品讲座,一方面是重视健康,另一方面是由于内心孤独,明知道是促销活动,但就想去凑个“热闹”。去的时候还想着捂紧自己的口袋,但一到现场,就挡不住诱惑。
不仅仅如此,退休后人的生活圈子相对变小,信息渠道狭窄。尤其随着年龄的增长,人在生理功能、智能方面都会有不同程度的减退,即使遭遇媒体多次报道的骗术,老人往往还是在被骗之后才会意识到。
陈宝龙还说,另一个需要关注的问题是,部分老人退休后脱离了以往的社会角色,会产生强烈的自卑感,担心被小辈看不起,会希望通过某些成功的事例来证明自己的能力和价值。这类老人很容易被投资类、收藏类的骗局所迷惑。
专家认为:“老人受骗,子女当反思。”子女常常给老人“精神充电”,填补他们的精神缺失,才是避免老人受骗的第一要务。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