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中医药信息平台2015基本建立
7月2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中医药信息化建设“十二五”规划》,是贯彻落实《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强卫生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重要举措和任务部署。《规划》指出,逐步建立统一高效、资源整合、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的中医药信息系统,把中医药信息化建设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内容,全面提高中医药服务水平,为中医药事业发展和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提高提供有效支撑和保障。
《规划》要求,到2015年,中医药信息化取得明显进展,依托国家综合卫生管理信息平台,基本构建统一高效的国家、省、区域(地市或县级)三级中医药信息平台,满足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业务应用的需要;基于信息平台的中医药电子政务系统、中医药综合统计管理系统、中医药公共信息服务系统、中医药医疗服务信息系统、中医药预防保健信息系统等初步建成,形成一批覆盖中医药主要业务的应用系统;中医药数据资源库和中医药信息标准体系基本建立,进一步推进中医药信息资源共享、互联互通;建立一支中医药信息化专业复合型人才队伍,为中医药信息化工作开展提供必要的人才保障。
《规划》提出,加强中医药信息化建设包括9项主要任务:一是构建国家、省、区域(地市或县级)三级中医药信息平台,实现国家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对全国中医药的综合管理和业务协同。二是建设基于信息平台的重点业务信息系统,包括中医药电子政务系统、中医药综合统计管理系统、中医药公共信息服务系统、中医药医疗服务信息系统、中医药预防保健信息系统等。三是建设中医药科技信息化。四是建设中医药教育信息化。四是建设中医药文化信息化。五是建设中医药对外交流信息化。六是建设中医药标准信息平台。七是建设中医药标准信息平台。八是建立中医药资源数据库。九是建设中医药信息标准体系,实现资源共享、互联互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