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平选手拿法院受理通知书。西安新城区法院已于2月27日受理此案
去年12月29日,药庆卫诉张显“名誉侵害案”在西安市雁塔区法院开庭。药庆卫代理人兰和现身法院。
二审结束后,药家鑫留下两条遗愿:一是让我们看望一下张妙的父母,二是让我们看望一下张妙的孩子。2011年5月26日,我们看望了张平选夫妇及张妙的孩子,并给张平选留下20万元现金,作为他们养老之用。(2011年5月31日)
现在这20万元被你父母不知出于何故退回来了,我们会把这20万元存着留待你的父母和孩子将来确实需要时再来拿。(2011年6月5日)
——张家在起诉书中列举的药庆卫微博,要求兑现药家鑫“遗赠”的20万元
药庆卫微博中提到药家鑫的两条遗愿,没有提到钱的事
药家鑫没有经济来源,名下也没有财产,没有能力“遗赠”20万元
即便是“遗赠”,张家也已超出能够表示接受“遗赠”的时限
——药家的代理律师兰和认为,张家提出索款20万元的要求于情于理都无法成立,幕后是否另有人推波助澜不得而知
本报讯(记者孔璞实习生李禹潼)继今年2月8日药家鑫案双方因索款事件发生肢体冲突后,近日,药家鑫案再起风波。
起诉书列举药庆卫微博
记者获悉,药家鑫案受害人张妙的家属张平选(张妙之父)、刘小欠(张妙之母)、王某某(张妙之子),以“遗赠纠纷”为由正式向法院起诉药家夫妇,要求兑现药家鑫“遗赠”的20万元。西安新城区法院已于2月27日正式受理此案。
在起诉书中,张平选等人详细列举了药家鑫之父药庆卫自2011年5月31日实名开通微博以来发表的四条微博。他们认为这四条微博可以证实药家鑫遗赠的数额、受遗赠人,以及遗赠的执行人。
“微博表明,药家鑫遗嘱中有遗赠内容,该遗赠内容具体明确:遗赠数额20万元。三原告随时可以接受遗赠。该遗赠无附加条件。两被告是遗嘱执行人。”起诉书中称,“现在三原告同意接受的,是药家鑫的无附加条件的遗赠。”
对于起诉的原因,张妙家属在起诉书中写道:“药家鑫的遗赠生效后,被告没有通知原告,而是将遗赠发布在微博上,由于原告没有什么文化,不会上网,直到2012年春节才得知药家鑫的上述遗赠,春节后原告前往被告处接受遗赠时,遭到被告拒绝,原告无奈,只好提起诉讼。”
“幕后或另有人推波助澜”
昨日,药家的代理律师兰和表示,整个事件发展的操控已超出了张平选甚至张显的智力范围,幕后是否另有人推波助澜不得而知。兰和说,“张家提出索款20万元的要求于情于理都无法成立。”
■ 说法
张家
“纵被口水淹死也要告”
张家还在诉状中称:“药家在微博中的表态,催人泪下,药家鑫的悔罪表现让人热泪盈眶,借此,药家获得了极大的同情和谅解。而张家反而遭到攻击和辱骂,一些人甚至认为,就是因为张家不接受赔偿导致药家鑫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是张家害死了药家鑫,摧毁了药家的希望,因此药家鑫是杀人犯,张家同样是杀人犯。面对如此黑白颠倒的舆论,纵然被口水淹死,张家也要坚持讨要这笔钱,因为这样能够更进一步最大限度成就被告一家的美德。”
3月1日,记者致电张家索款事件中起到关键作用的律师张显,问及对于起诉一事的看法时,他表示希望过平静的生活,并以“不会再参与此事”为由匆匆挂断了电话。
■ 回应
药家律师
索款于情于理都不成立
昨日,药家的代理律师兰和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自己在2月7日当天接受药庆卫先生委托,全权处理此事。兰和认为,张家的起诉是从2月8日双方上演肢体冲突的闹剧,上升到法律层面的一个延续。
兰和认为张家提出索款20万元的要求于情于理都无法成立,原因有几点:药庆卫微博中提到药家鑫的两条遗愿,没有提到钱的事;药家鑫没有经济来源,名下也没有财产,没有能力“遗赠”20万元;即便是“遗赠”,张家也已超出能够表示接受“遗赠”的时限。
兰和表示,如果张家能将网络捐款明细走向公布,证明张家确实已无钱看病,并澄清此前在媒体上公布的不实信息,将“索款门”内幕公之于众,那么药庆卫和他本人均愿对刘小欠看病一事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