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守男"犯罪案件呈多发态势 半数以上是性侵

  今年1月至7月,山东省郯城县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中,涉嫌犯罪的主体为农村“留守男”的刑事案件41件,占所办案件总数的10%以上。办案检察官告诉记者,这类案件具有一定的典型特征,应引起社会重视。

  “留守男”犯罪,半数以上是性侵

  “留守男”,指妻子长期在外务工、经商,丈夫则留在家中照料家庭;也有的是由于夫妻离异、分居而留守在家的男子。正因为这是一个特殊群体,“留守男”因生理取向而引发的案件占有较高的比重。从郯城县检察院今年已办结的案件看,性侵害案件达到21件,占到“留守男”犯罪案件的一半以上。

  办案检察官介绍,犯罪嫌疑人尽管在年龄、文化、自身条件和家庭背景等方面各有不同,但发案特征却惊人的相似,大都表现出自卑孤僻、借酒浇愁,酒后发泄、不计后果的作案程式,侵害的对象多是处于弱势的女性,而嫌疑人在归案后大多表现出沮丧、痛苦和忏悔。

  54岁的叶清明,家住与山东郯城毗邻的江苏省邳州市某村。今年5月,因妻子进城打工,一个人留在家中。成了“留守男”的他平时倍感寂寞无聊,再加上没有妻子在身边管束,开始喝酒打牌四处游逛,当他在山东境内的一废旧砖瓦窑场附近遇到未成年智障女孩小叶(化名)时,竟然丧心病狂地将其强行奸污。叶清明归案后痛哭流涕,连连捶打胸部,称自己已经有了孙子,竟然把握不住自己犯了罪,真的是太丢人现眼。但眼泪和后悔,都改变不了犯罪事实。

  郯城县检察院今年提起公诉的7件寻衅滋事案件中,6件为“留守男”作案。

  心理扭曲,“突发型”犯罪后果严重

  已提起公诉的40多件“留守男”刑事案件中,“突发型”的案件有11起。这11起案件后果严重,带来了很坏的社会影响。办案检察官分析说,有一部分留守在家的男人,自从妻子离家之后就在自卑、羞于见人的心理状态下生活,正因为这样长期的压抑和自卑,往往使得一些“留守男”的心理产生扭曲,有的便会在一定条件下爆发出来,这是突发型“留守男”犯罪较多的原因。在这类“突发型”案件中,“留守男”大都表现出突然发泄、恶念报复、不管后果的特征。

  检察官通过对11起突发型“留守男”案件分析发现。这类案件在一些文化层次较低、身体有残疾和“妻靓夫丑”的“留守男”身上表现更为突出一些。家住郯城街道办事处的马小年因患有口吃且身材矮小,从小性格内向孤僻,在村里很少与人交流。结婚成家之后因妻子生了女儿,他便感到在人前抬不起头,妻子因受不了他的“窝囊样”外出打工。留守在家的马小年便认为自己没有能耐养家才使妻子外出打工,之后渐渐学会抽烟喝酒。他认为自己70多岁的老母亲没有把自己生得高大魁梧,这是自己和妻子搞不好关系并在人前抬不起头的根源,再加上漫漫长夜中的孤独和无助,自卑、孤僻、爱钻牛角尖的马小年竟然滋生了除去亲生母亲的恶念。不久,他便将罪恶之手伸向母亲,全然忘记母亲的养育之恩。

  “留守男”,一个不应被忽视的特殊群体

  从地域看,犯罪“留守男”多生活在地势偏僻、交通不便、收入较低的地方,同时,这些人大多表现出文化水平低、封建思想根深蒂固、个人综合素养不高、法制观念淡薄等特点。在40多名犯罪嫌疑人中,仅10人具有中学以上文化程度,他们对违法犯罪没有足够认识和重视,自警、自律意识比较差,这是“留守男”犯罪的重要原因之一。

  家住苍山县卞庄镇的犯罪嫌疑人宋合合,今年27岁,小学文化程度,本来有一个和睦幸福的家庭,但是自其年轻的妻子到南方打工之后,留守在家的他突然变得性格怪异,之后经常与人打架斗殴。2011年8月25日,宋合合因琐事与他人发生争执,宋突然持刀将对方刺死。当宋合合被侦查机关抓捕后,他竟然问为什么抓他,还反问“打架斗殴能不伤人吗?”

  办案人员分析认为,“留守男”犯罪案件呈现多发态势,需要引起社会警惕和重视。与“留守妇女”和“留守儿童”受害者形象不同,“留守男”则是加害者,给社会和谐稳定带来隐患,社会对这个群体需要关注和防范。

  针对“留守男”案件频发的现象,郯城县检察院公诉科科长刘静娴认为,目前对城乡的“留守男”群体进行有效监督不太现实,可以通过实施农民“就近从业”减少“留守男”数量,各地可通过发展当地产业增加就业岗位,尽量减少农村和社区家庭妇女外出打工的数量,减少男子一人留守在家的机会。农村和社区可以想方设法就近建立打工组织,在农闲季节帮助“留守男”找项目就近创收,让他们有事干,有钱赚、不闲着。

  该院公诉科副科长李兆强说,各级各部门尤其是司法机关可以广泛有效地开展“法律入村”、“法律到户”、“一对一法律帮扶”等活动,有效提升包括“留守男”在内的群众自警、自律和遵规守法意识,切实减少各种刑事犯罪。卢金增 王自广 夏丽萍

2024-10-16 16:15:51

Related Articles

国务院:坚决遏制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多发态势

中国经济网3月2日讯 中国政府网2日全文公布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的<2012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工作安排指出,当前中国食品安全基础依然薄弱,风险隐患点多面广,违法问题时有发生,形势不容乐观.要加大严惩重处力度,切实解决影响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坚决遏制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多发态势. 全文如下: 2012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2011年,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大力开展食品安全治理整顿,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管,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解决了一批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有力维护

浙江新规定:食品药品犯罪案件不适用缓刑或免刑

浙江公检法明确界定"地沟油"和"问题胶囊"犯罪 食药犯罪案件不适用缓刑或免刑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和省公安厅今天联合公布了<关于办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会议纪要>,同时发布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10大典型案例. 纪要共16条,明确界定了"地沟油"和"问题胶囊"犯罪."地沟油"犯罪是指用餐厨垃圾.废弃油脂.各类肉及肉制品加工废弃物等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用油,以及

食品安全类犯罪案件去年共侦破5200余起

据新华社北京今日电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统一部署,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坚持重拳出击.重典治乱,大力开展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和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有力震慑了不法分子,顺应了人民群众的强烈呼声. 2011年整治情况―― ● 各级公安机关共侦破食品安全类犯罪案件5200余起,抓获涉案人员7000余人: ● 各级检察机关共依法从快批捕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嫌疑人1801人,提起公诉1254人: ● 各级人民法院共审结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安全)标准的食品等案件333件

中国职业病呈高发态势

"我们国家已经处于职业病的高发期.群发期,在统计公布的职业病患者急剧上升的同时,实际上还有更多的职业病患者与潜在的职业病患者,没有统计的人数散布在广大农村特别是劳务输出量大的地方."在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职业病防治法修正案草案进行分组审议时,郑功成委员说:"我们调查了解的情况有的实在是触目惊心,有的地方全村都是职业病患者,有的是一家有几人都是职业病患者,许多农民工因职业伤害导致身体状况.生存状况极为不良.现在通过修改职业病防治法,切实加强职业病的监管和维护劳动者的健

学生应该如何防范教师性侵害

教师性侵学生的现象并不少见,电视新闻时不时的就会报道这样的事情,而且这样的现象发生的频率也越来越多,对学生的身心都会带来很大的伤害,那么学生应该怎么样去防范教师性侵的问题呢?一起了解一下. 一.教师对学生实施性犯罪的特点 (一)犯罪数量呈上升态势.仅就笔者所在一个县的统计,自1999年以来,就受理了教师对学生实施性犯罪案件6件6人,几乎每年都有两至三件发生.其中奸淫幼女案3件3人,猥亵儿童案3件3人,占同类性质案件的58%,受害学生多达三十余人.而此前的十余年内,仅受理了此类案件1件1人. (二

中国禁毒总体形势依然严峻 毒品犯罪处高发态势(图)

中国禁毒总体形势依然严峻 毒品犯罪处高发态势(图)
最高人民法院刑五庭副庭长马岩回答记者提问 中新网2月14电 据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消息,最高人民法院14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11年人民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的基本情况,并公布5起毒品犯罪典型案例.通报指出,受境内外多种因素的影响,中国的禁毒工作总体形势依然较为严峻,毒品犯罪仍处于高发态势. 通报称,2011年,各级人民法院毫不动摇地坚持对毒品犯罪整体从严惩处的指导思想,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依法严惩了一批严重毒品犯罪,有力震慑了毒品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据统计,2011年,全国法院共审结毒品犯罪

专家提醒:男性型脱发别等掉光了再治

中新网南京10月30日电 (何雨田 盛捷)30日,记者从江苏省人民医院获悉,26岁的高先生被妈妈拖着来到了江苏省人民医院皮肤科,理由却是为了解决他自己的"终身大事",因为脱发问题给他造成了形象上的困扰.江苏省人民医院皮肤科副主任医师孙蔚凌告知,高先生所患的,是男性型脱发,又称雄激素性脱发.脂溢性脱发和早秃,越早治疗,疗效越好. 据高先生称,自己青春期后就发现前额两侧和头顶的头发日渐纤细稀疏,掉头发掉得厉害,家里却一直没把它当回事,直至现在找对象了,才发现脱发使他看来"显老&q

白领阶层为何成为抑郁症多发人群

白领一直都是很多人羡慕的职业,可是这个职业却也是抑郁症多发的人群,最大的原因,就是因为他们可能承受力非常大的心理压力,现在我们就详细的去了解白领族抑郁症多发的原因是什么? 美国心理学家说:"这种病往往袭击那些最有抱负.最有创意.工作最认真的人." 北京大学第六医院心理博士表示,近年来,中国民众心理疾病呈高发态势,我们已经步入"全民焦虑时代".2009年的一项调查显示,我国职业人群中抑郁和焦虑状况已较为严重,超过50%的人存在不同程度的抑郁症状. 文献显示,在我国,&

公安部.药监局公布2011年制售假药犯罪10案例

2011年以来,按照国务院的总体部署,公安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密切配合,严厉打击制售假药等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违法犯罪活动,深入组织开展了"亮剑"."打四黑除四害".药品安全整治等一系列专项打击整治行动.行动中,各级公安机关.药监部门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先后侦破制售假药犯罪案件6500余起,捣毁制售假药窝点1800余个,摧毁犯罪团伙400余个,狠狠打击了制售假药等犯罪活动. 据悉,为从源头上有效遏制制售假药犯罪活动,2012年,公安部会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