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自己的大脑,解除困扰”,是古希腊哲学家爱比泰德所言,他的这句至理名言是对“ABC”理论的精辟诠释。所谓“ABC”理论是美国著名心理学家艾利斯于20世纪50年代提出来的。在这个理论中,A代表诱发事件;B代表当事人对事件的看法、解释、评价和信念;
C代表继这一事件后,当事人的情绪反应和行为结果。通常情况下,人们会认为是外部事件(A)直接引起了情绪和行为结果(C)。实际上,人们忽略了当事人的内心活动这个重要因素,忽视了当事人对事件的解释和评价,正是这一部分(B)导致了不同的情绪和行为状态。比如说:当一个人产生了抑郁、焦虑、沮丧、敌意等不良情绪时,并不是由于某个刺激引发的,而是源于其对那个刺激的看法。
一般说来,观念B有合理与不合理之分。合理的观念可以引起人对事物适当的情绪及行为反应,不合理的观念则会导致不适当的情绪及行为反应。若一个人固守某些不合理的观念时,就会陷入不良的情绪之中,甚至导致心理障碍的产生。
依据ABC理论,分析日常生活中的一些具体情况,我们不难发现人的不合理观念常常具有以下三个特征。一是绝对化的要求:是指人们常常以自己的意愿为出发点,认为某事物必定发生或不发生的想法。它常常表现为将“希望”、“想要”等绝对化为“必须”、“应该”或“一定要”等。例如,“我必须成功”、“别人必须对我好”等等。
这种绝对化的要求之所以不合理,是因为每一客观事物都有其自身的发展规律,不可能依个人的意志为转移。对于某个人来说,他不可能在每一件事上都获成功,他周围的人或事物的表现及发展也不会依他的意愿来改变。因此,当某些事物的发展与其对事物的绝对化要求相悖时,他就会感到难以接受和适应,从而极易陷入情绪困扰之中。
二是过分概括化:这是一种以偏概全的不合理思维方式的表现,它常常把“有时”、“某些”过分概括化为“总是”、“所有”等。用艾利斯的话来说,这就好像凭一本书的封面来判定它的好坏一样。它具体体现在人们对自己或他人的不合理评价上,典型特征是以某一件或某几件事来评价自身或他人的整体价值。
例如,有些人遭受一些失败后,就会认为自己“一无是处、毫无价值”,这种片面的自我否定往往导致自卑自弃、自罪自责等不良情绪。而这种评价一旦指向他人,就会一味地指责别人,产生怨忿、敌意等消极情绪。我们应该认识到,“金无足赤,人无完人”,每个人都有犯错误的可能性。三是糟糕至极:这种观念认为如果一件不好的事情发生,那将是非常可怕和糟糕。
例如,“我没考上大学,一切都完了”,“我没当上处长,不会有前途了。”这种想法是非理性的,因为对任何一件事情来说,都会有比之更坏的情况发生,所以没有一件事情可被定义为糟糕至极。但如果一个人坚持这种“糟糕”观时,那么当他遇到他所谓的百分之百糟糕的事时,他就会陷入不良的情绪体验之中,而一蹶不振。
因此,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当遭遇各种失败和挫折,要想避免情绪失调,就应多检查一下自己的大脑,看是否存在一些“绝对化要求”、“过分概括化”和“糟糕至极”等不合理想法,如有,就要有意识地用合理观念取而代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