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下颌部分或个别缺牙,邻牙不宜作基牙或位避免邻牙受损伤者。
(2)磨牙缺失或游离端缺牙的修复。
(3)全口缺牙,尤其是下颌骨牙槽严重萎缩者,由于牙槽骨形态的改变,传统的义齿修复固位不良者。
(4)活动义齿固位差、无功能、粘膜不能耐受者。
(5)对义齿的修复要求较高,而常规义齿又无法满足者。
(6)种植区应有足够高度及宽度(唇颊,舌腭)的骨质。
(7)口腔粘膜健康,种植区有足够厚度的附丽龈。
(8)或外伤所致单侧或双侧颌骨缺损,需功能修复者。
(9)耳、鼻、眶缺损,义耳、义鼻、假面需要颌面赝复体固位而又能接受种植体者。
(10)需要将微型助听器固定于耳后的听力下降的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