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7月9日电(记者吕诺)将献血年龄延长至60周岁是否违背《献血法》要求?缩短献血间隔期是否会影响献血者健康?《献血者健康检查要求》(GB 18467-2011)1日刚刚开始实施就引发热议。该标准起草小组专家近日就人们关心的问题接受了新华社记者的采访。
专家表示,新版要求规定,“国家提倡献血年龄为18~55周岁;既往无献血反应、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多次献血者主动要求再次献血的,年龄可延长至60周岁。”《献血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国家提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我国《献血法》对献血年龄上限的规定并非强制性条款,新版要求将献血年龄延长至60周岁的规定是与《献血法》相一致的,并没有超出《献血法》对献血年龄的要求。
专家介绍,国际上献全血者年龄高限大部分是65岁。
专家说,年轻人是我国献血人群的主力军,因此,新版要求对献血年龄的规定不会显著增加我国无偿献血者人次数,获得充足、安全的血液仍需要更多健康适龄公民参加献血。
据介绍,美国间隔8周即可献血;香港规定成年人男性间隔3个月,女性间隔4个月。过去,我国的献血间隔期设置相对偏长。新版《献血者健康检查要求》将单采血小板献血间隔由原来的不少于4周调整为不少于2周,但不大于24次每年,特殊需要,由医生批准,最短间隔不得少于1周;将全血献血后与单采血小板献血间隔由原来的不少于6个月调整为不少于3个月;对两次全血捐献间隔仍沿用《献血法》第九条的规定,为不得少于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