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贝青)今年,将选择部分县(市、区)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点。在日前由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卫生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点工作的意见》中,把儿童急性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妇女宫颈癌、乳腺癌、重度精神疾病等5病种优先纳入救助范围。
对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对象,则主要是患重特大疾病的低保家庭成员、五保户、低收入老年人、重度残疾人以及其他因患重特大疾病难以自付医疗费用且家庭贫困的人员。具体条件由各地方政府制定。同时,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病种先从医疗费用高、社会影响大的病种起步,并随基金总量的增加,逐步扩大病种范围。儿童急性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妇女宫颈癌、乳腺癌、重度精神疾病等病种优先纳入救助范围,各省(区、市)将根据试点病种的临床路径等标准化诊疗方案,测算并限定相应病种的合理诊疗费用,探索实行按病种确定救助标准。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向救助对象提供低成本的医疗服务。
据了解,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主要帮助解决重特大疾病贫困患者经基本医疗保险补偿后仍然难以负担的住院医疗费用,同时兼顾门诊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