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委员会负责监管“救助基金”
福建省红十字“大病救助”体系的构建,是一个从无到有、声名渐起的过程,每一阶段都凝聚了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
福建省委常委、副省长、省红十字会会长陈桦是“大病救助基金”的倡导人,多次过问督导项目的开展和落实。福建省政府下发《福建省红十字城乡困难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行办法》,由省级财政每年拨款1亿元资助“大病救助基金”。
福建省红十字会将这一项目作为重点工作来抓,成立了专门领导小组,抽调精干力量具体负责。省红十字会还联合省财政厅、民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卫生厅5部门制定了实施细则,明确了救助的申请、审核、公示及救助金发放等程序;举办全省大病医疗救助工作培训班,对各市、县(区)民政局、红十字系统的经办人员进行培训。
福建省红十字会专门成立了大病救助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审核、审批和救助金发放工作;成立了由省纪检、监察、财政、民政、人社、卫生、红十字会,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医学专家、媒体人士等组成的大病救助基金监督委员会和专家咨询评审小组,负责监督管理和咨询评审,确保大病救助工作顺利实施。
全省各级红十字会抓住机遇,主动作为,全力做好实施工作,加大宣传力度,规范救助流程,提高服务水平,确保受助者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