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据《法制晚报》报道,今年,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分别达到70%以上和75%左右,将选择在300个左右县(市)开展县级医院综合改革试点。肺癌、食道癌等12类大病纳入保障和救助试点范围。
17日上午,国务院办公厅对外公布的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2年主要工作安排通知指出上述信息。
根据安排,将继续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政府对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40元,个人缴费水平相应提高,人均筹资达到300元左右。
在医保方面,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倍以上,当地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以上。
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分别达到70%以上和75%左右,逐步缩小与实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之间的差距,门诊统筹支付比例进一步提高。探索通过个人账户调整等方式逐步建立职工医保门诊统筹。
另外,根据安排,将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选择在300个左右县(市)开展县级医院综合改革试点,鼓励地方因地制宜探索具体模式。
此外,还要调整医药价格,取消药品加成政策,提高诊疗费、手术费、护理费等医疗技术服务价格,降低大型设备检查价格,政府投资购置的公立医院大型设备按扣除折旧后的成本制定检查价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