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2月23日消息:据《新闻晨报》报道,张女士养了一条小京巴,把它视为掌上明珠。一天,小狗突然病了,张女士赶紧抱着它到宠物医院治疗。谁知一针下去,小狗的病不仅没有好,而且还两腿一蹬归西了。愤怒的张女士把宠物医院告上法院,索赔1万元。日前,静安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对张女士的诉求不予支持。
去年6月23日傍晚,小京巴出现肠胃病的征兆,张女士便带狗至某宠物医院求诊。兽医随后对小狗进行听诊、量体温,提出需要进行验血等全面检查。张女士了解所需费用后,要求直接注射止吐针剂。兽医则告知在未确诊病因时,不能随意用药,若用错药物则会造成小狗死亡,但张女士坚持要求兽医直接给药。
在张女士再三请求下,兽医表示如按张女士要求给药,后果不负责。张女士仍坚持要求给小狗止吐、消炎及治疗溃疡的药物。在张女士签署了记有“不管会不会好,后果自负”的病史及载明“经医师诊断宠物犬病情严重,随时会死亡。请畜主做好思想准备”的病危通知书后,兽医开具了针剂处方,由另一医护人员取药后为小狗注射。
当日19时许,诊疗结束,张女士支付了70元费用离开宠物医院。19时30分左右,张女士抱着已死亡的小狗返回医院处索赔,双方争执,经市宠物行业协会调解纠纷未果,张女士遂诉至法院。
法院认为,在宠物医院告知张女士需要对小狗进行验血及全面检查时,张女士因费用原因而拒绝,要求直接配药,特别是在兽医反复说明未确诊用药有危险时,张女士仍然坚持己见,最终兽医在张女士确认后果自负情况下,按张女士意思处方。宠物医院的诊疗并无过错,张女士也无证据证明宠物医院在诊疗中有过错,遂判决张女士败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