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在广东的调查发现,81%遭遇直接性骚扰的女性会阻止性骚扰但不会诉诸法律。昨日,广东妇女研究会举行“防范职场性骚扰”论坛。省妇联权益部部长杨世强呼吁,司法部门应该尽快出台相关司法解释,确立性骚扰罪名。
杨世强引用一些数据体现职场性骚扰程度。他说,广东一项权威调查显示,81%的当事人遇到直接性骚扰时会阻止,但没有选择从司法渠道投诉。
香港平等机会委员会委员蔡杏时表示,借鉴香港经验,职场女性遭遇性骚扰时,雇主方也应负担转承责任。香港不仅明确性骚扰属违法,而且个人主观感受只要感觉到不舒服即可投诉,包括工作环境中有人讲黄色笑话、电脑桌面使用裸女照片等。香港法律还明确雇主不论知不知情,都要负担起性骚扰的转承责任,明确雇主有责任防止工作场所发生性骚扰。
“职场性骚扰存在立案难、取证难和赔偿难的问题。”杨世强表示,目前对性骚扰还没有准确的定义,建议相关部门尽快出台司法解释,以便司法操作。法律也应规定用人单位要对职场性骚扰负起责任,应在劳动合同中加以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