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以“公开二人不正当男女关系”进行要挟,并向情夫索要钱财,情夫遂怀恨在心将其杀害。5月13日,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涉嫌故意杀人罪的武威男子张文希被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男子遭情妇要挟愤而杀人埋尸
经查,2009年底,现年59岁的武威男子张文希与暂住在武威市凉州区和平镇南园村六组同院的被害人聂某甲发生暧昧关系。后因被害人聂某甲向其索要钱财,引起张的不满,张提出断绝关系。据张文希供述:“自从2009年底我和聂某甲认识以后,为了和她搞好关系我在她身上花了不少钱。2012年7月16日晚上9时许,我在武威南城门广场西侧的招待所里给了聂某甲600元钱,说从此断绝来往。聂某甲不答应,她说要是不拿来5万元钱,就向我儿子、儿媳妇,还有老婆子要钱去,还要挑明二人不正当的男女关系。”张文希遂怀恨在心,准备扳手、绳索等作案工具,预谋杀害聂某甲。
据了解,2012年7月17日10时许,张文希在武威市凉州区义乌商贸城一楼化名“唐明玉”办理了一张手机卡。当日中午12时许,张文希用该卡联系被害人聂某甲谎称共同到其老家取钱,将聂骗至武威市凉州区金塔乡湾子村四组自家承包地内,用事先准备好的扳手在被害人聂某甲头部击打两下,致被害人倒地昏迷。尔后,又用事先准备好的绳索将被害人勒颈致死,并用塑料袋将尸体装好藏匿于玉米地内。张文希作案后将杀害聂某甲的经过告知其妻杨某。当日下午5时许,张文希持自家铁锨返回杀人现场将被害人尸体就地挖坑掩埋。当晚12时许,张文希恐尸体在自家承包地被人发现,伙同其妻杨某,再次将聂某甲尸体搬移至同村村民臧某家的荒地内挖坑掩埋,并将其作案时所穿衣裤及装运聂某甲尸体的塑料袋等作案工具焚烧销毁。武威市凉州区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分析认为被害人聂某甲系生前被他人用绳索勒颈致机械性窒息死亡。
行凶男子二审被判死缓
2012年7月19日中午,张文希怕聂某甲丈夫吴某找不到聂某甲起疑心,又把聂的手机卡放到他手机上,以聂某甲的名义,给吴发了一条短信:“这几天不来,一月一万,不要着急。”当时刚把聂某甲的手机打开后就有人给聂某甲打电话,张文希没接,只回了个信息说,“这几天不来”。因担心被抓,案发后张文希逃匿他乡,2012年9月1日在新疆被警方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张文希与他人发生矛盾后,不能正确处理,反因被害人不同意与其断绝往来并索要“分手费”,竟生歹念,预谋持械非法剥夺其生命,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其妻杨某明知张文希杀人后,仍帮助掩埋尸体,毁灭证据,其行为已构成帮助毁灭证据罪。法院二审判决张文希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张文希限制减刑;其妻杨某犯帮助毁灭证据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