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基本药物采购配送管理。18日,记者从山西省卫生厅获悉,“恶意低价中标”等4种行为的药品生产企业,将被列入黑名单,两年内不允许其参与山西任何药品招标采购。
为确保基本药物的配送供应,山西省医疗机构药械集中网上竞价采购工作领导组将进一步强化对生产配送企业履约责任,建立健全配送考核机制,加强了对供药企业的管理。
据悉,从6月1日起,山西省药械集中招标采购中心每月会对药品生产配送企业进行监测、汇总、通报,进行严格考核,并将此作为下一年度该企业招投标的评分依据。
根据规定,配送到货率在90%到60%的药企将被约谈,到货率在60%以下的将被警告限期整改,逾期不改者,山西省药械集中招标采购中心将另行组织招标采购;未按合同规定及时供货的企业,将被按比例从货款中扣除违约金。
此外,恶意低价中标、中标不供货、因供货不及时造成严重后果、药品质量不合格的药品生产企业,将被列入黑名单,两年内不允许该企业及其法人代表参与山西任何药品招标采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