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河南、吉林、浙江4省卫生厅纪检组联合调研组日前提交调研报告表明,由于受到人员不稳定、工作经费不足、系统设计不完善等内部问题的影响和市场力量的外部冲击,药品集中采购经办机构面临不少挑战。
报告指出,各省经办机构普遍存在编制不足、人员工资不高的情况,影响队伍稳定。七部委联合出台的《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规范》并未对机构工作经费来源作出具体说明,各省经费普遍不能适应完成工作任务的需要。如广东省每年财政拨款500万元,实际正常开支需800万元。同时,大部分省采购中心系统对于历史价格整理、GMP的批量修改更新等数据信息处理无法监管,无法追溯,易导致随意篡改信息现象的发生。另外,由于药品配送企业和医疗机构均有自己的药品信息管理系统,无法和各省医药招标采购平台对接,导致工作人员分别要在多个信息系统里进行输入操作,工作量大,效率低下,延误药品供应时间。
报告建议,推动建立“一年一改”制度,只要企业有意见,媒体有反应,医院有需求,患者有声音,就要及时调整修正方案。部分纯技术性服务由政府出资委托社会专业公司负责,将经办机构从繁杂的技术性服务中解脱出来。(韩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