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房山区中医院做完人流的胡女士复查时被发现仍有孕在身。昨天下午,院方否认此事是医疗事故,称是手术并发症,但该说法被其他医院妇产科医生否定。
胡女士的丈夫李先生说,妻子32岁,查出怀孕后,在2月25日下午2点半在房山区中医院做了人流手术。“医生说手术没问题,我们就回家了”,李先生说,当时医生让胡女士两周后返院复查。
李先生说,回家待了几天后,妻子觉得身体不适,下腹有明显疼痛感。3月11日遵医嘱回院复查时,B超师一句“怀孕几个月了”的问话让夫妻二人摸不着头脑,“刚做完人流,怎么还会被问怀孕多久了?”李先生说,他随后询问负责妻子手术的杨医生,对方解释称“可能体内还有血块淤积,B超师错看成孩子了”。
前天上午,李先生带着妻子去房山区妇幼保健院检查,该院检测报告显示:胡女士有孕两月。当天下午,李先生将此结果告知房山区中医院,医生称,可能是胡女士此前怀有双胞胎,故术后体内仍有一子。
昨天下午,该院杨医生回应称,此事很可能是“人流不全”导致。他称,胡女士接受的是盲吸手术,存在漏吸或吸宫不全的并发症,这不是医疗事故。杨医生称,术后观察时他和护士均看到绒毛已被吸出,证明手术完成,“否则我们也不会让患者出院”。
对此,民航总医院妇产科吕主任表示,除非孕妇双子宫,“术后既然已见绒毛,B超还能测出有孕没有理由”。吕主任说,不管是漏吸还是吸宫不全,“这些并发症是人流手术可能引起的,但绝非应该发生的情况”。
鉴于手术和各项检查费用,加上自己和妻子的误工费,李先生向房山区中医院索赔3万元。该院医务科刘主任说,最多只赔5000元,否则只能由第三方机构北京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鉴定事故责任方后,依相关法律规定给予赔偿。李先生说,他们不会接受5000元的赔偿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