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刚上大一的女孩因为车祸,已在病床上躺了近20天,虽然已从昏迷中苏醒,但每天高额的医疗费远远超出一个贫困农家的承受范围。
今年的2月14日是元宵节,人们仍沉浸在节日氛围中,但儋州市木棠镇长老村委会的村民李志武却心神不定、心急如焚。他18岁的女儿李桃艳当天中午去邻近的新州镇的同学家拜年。晚上7时许,他因为不放心女儿,给女儿打了一个电话,女儿说正在回家的路上,可是后来再也打不通女儿的电话。夜里12时许,儋州市人民医院传来消息,李桃艳发生了车祸,正在医院的ICU病房抢救。
原来,李桃艳当天下午在同学家拜完年后,又去高中母校长坡中学看了老师和同学。因为村里不通公交,有个男同学就借了一辆摩托车送她回家。不料就在村口不远处,因为路况不熟,路面积沙打滑,摩托车重重地摔在路边,李桃艳当场就昏了过去。男同学也摔断了胳膊,从昏迷中醒来拨打了120。
经诊断,李桃艳全身多处受伤,重型颅脑损伤、脑挫裂伤、左前臂骨折。李桃艳在儋州市人民医院的ICU昏迷了9天后,被转移到外三科颅脑病区,虽然睁开了双眼,但仍然不能正常说话或行动自理。从ICU转到外三科后,虽然费用大辐下降,但每天两三千元的治疗费,加上在ICU抢救时的费用已拖欠3万多元,让李志武一筹莫展。
这是一个非常贫困的家庭,李志武和妻子家里虽有几块薄田,但儋州北部地区干旱少雨,只能种些花生、地瓜维持生活。李桃艳去年刚考上琼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现在是2013级学前8班的新生,家里还有两个孩子分别读小学和初中。
虽然也报了警,但由于女儿昏迷不能正常说话,交警对事故的责任无从认定。况且这又是一个单方的交通事故,男同学的家境也不富裕,好心借车送女儿回家,自己也受伤住院。在交警尚未认定责任时,索要医疗费的确张不了口。
海南万理律师事务所律师苏子营认为,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应以交警责任书认定为准,根据有关交通法规,驾驶人一旦允许他人搭乘,即负有将同乘者安全送到目的地的义务。倘若属无证驾驶,或从他人处借来的机动车,车主也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考虑到该女生系在校生的特殊情形,学校也可发扬济困救危的传统,发动师生捐款,缓解其家庭燃眉之急。(记者彭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