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超万元不得私了 患者不配合医院可免责

  地级市须设医调委 医院赔偿超万元不得“私了”

  深圳八毛门、南海弃婴门、潮州、东莞杀医案……近来医患矛盾再度升级,制度化、法律化解决医患纠纷已势在必行。昨日,广东省政府法制办公布了 《广东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并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按照草案规定,广东各地级以上市都要设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医调委)。医疗纠纷赔付金额1万元(含1万)以上的,公立医疗机构不得自行协商处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公众对草案有意见或建议的,可于12月15日前向广东省法制办反映。

  患者若有占据医疗机构诊疗或办公场所、围堵医疗机构出入口以及其他扰乱医疗机构秩序,致使工作、医疗不能正常进行的行为,公安可部门按照扰乱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医疗纠纷赔付金额1万元(含1万)以上的,公立医疗机构不得自行协商处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双方当事人申请医调委调解,赔付金额10万元(含10万)以上的,应当先行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明确责任。

  草案亮点

  地级以上市须设医调委

  此前有专家呼吁建立中立的第三方医疗纠纷调解机构以公平、快速地化解医患纠纷,这一设想在草案中“兑现”。

  草案规定,地级以上市应当在当地司法行政部门指导下按照属地原则依法设立医调委,县(含县级市)、市辖区可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医调委,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纠纷的人民调解工作。草案还明确规定:“医调委调解医疗纠纷不收取任何费用。”一般情况下,医调委受理的案件应在双方同意调解的情况下进行,并且应该在30日内调结。

  据悉,广东省医调委已于今年6月成立。医调委属于行业性、专业性的医患纠纷“第三方”人民调解组织,独立于医疗机构、卫生行政部门和保险公司之外。

  患者不配合治疗医院可免责

  草案中有一条医疗机构免责条款。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草案还要求,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健全重大医疗纠纷报告制度。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报告制度的规定履行报告义务,不得瞒报、缓报、谎报。

  死亡12小时内须送殡仪馆

  草案还规定了医疗机构对医疗纠纷的处置程序。医疗纠纷后,医疗机构应采取相应措施:

  (一)告知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有关医疗纠纷处置的具体办法和程序;患者或者其近亲属要求协商的,应当告知其推举不超过3名代表参加协商。(二)组织专家会诊或者讨论,并将会诊或者讨论的结论告知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三)在患方要求下,与患者或者其近亲属共同对现场实物及相关病历资料进行封存和启封。(四)患者在医疗机构死亡的,应在患者死亡后12小时内将尸体移送医疗机构所在地殡仪馆,死者近亲属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阻拦。

  赔偿超万元医院不得“私了”

  草案规定,医疗纠纷赔付金额1万元(含1万)以上的,公立医疗机构不得自行协商处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双方当事人申请医调委调解,赔付金额10万元(含10万)以上的,应当先行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明确责任。

  草案要求公立医疗机构依法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医疗责任保险,并鼓励非公立医疗机构自愿参加医疗责任保险。

  “医闹”行为将追究法律责任

  草案规定,患者或者患者家属及其他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部门按照扰乱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组织、教唆、胁迫他人干扰医疗纠纷处理的行为;(二)非医疗纠纷当事人、患者近亲属、代理人等无直接利益关系者参与医疗纠纷处理的行为;(三)占据医疗机构诊疗或办公场所、围堵医疗机构出入口以及其他扰乱医疗机构秩序,致使工作、医疗不能正常进行的行为; (四)盗窃、抢夺、毁坏医疗机构病历资料及其他诊疗文件资料,损坏医疗机构公私财物的行为;(五)将老人、残疾人、生活不能自理者、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被抚养人弃留医疗机构的行为;(六)拒绝将尸体移放太平间、殡仪馆或在医疗机构内拉横幅、设灵堂、摆放花圈、张贴大字报、散发传单、制造噪音、泼洒污秽物等干扰医疗秩序的行为; (七)谩骂、侮辱、诽谤、实施暴力、威胁、骚扰医疗机构工作人员,限制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人身自由或阻碍依法执业的行为;(八)其他违法犯罪行为。

  媒体煽动对立情绪要追责

  草案规定,新闻媒体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履行社会责任,恪守职业道德,客观公正报道医疗纠纷,正确发挥舆论监督导向作用。

  草案表示,新闻机构或新闻记者对真相未明、调查结果未公布的医疗纠纷作失实报道,或在报道中煽动对立情绪,造成社会不良影响和后果的,依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责。


避孕套生产的过程

上嘴唇翘容易获高潮

古代女子贞操盔甲
在遥远的古代,妇女为了守身如玉,不受男子的性侵犯,发明了保护自己的“贞操盔甲”....[详细]
· 儿童哮喘患病率上升
· 上海近3成患脂肪肝
· 宋祖英苍井空同台
· 女孩患罕见“石化病”
· 男子“爱上了那头驴”
· 艺术家上演分娩真人秀
· 旅馆全用盐块建成
· 两孩子共长七个肾

热点话题

相关阅读

2024-10-12 12:50:14

Related Articles

河南一名女医生因医疗纠纷喝药自杀

■ 人物简介 张娟 28岁,河南一名女医生因医疗纠纷喝药自杀,河南南阳医专附属第二医院儿科住院医师. 5月8日,河南南阳医专附属第二医院儿科的女医生张娟留下一份遗书,在家服毒自杀.后被家人送到医院,目前,已从深度昏迷中苏醒,趋于稳定. 事发前,张娟曾接诊并治愈一名新生婴儿.婴儿出院后,因再次发高烧,河南一名女医生因医疗纠纷喝药自杀,患者家属电话咨询张娟.后返院治疗,突然去世. 患者家属以"治疗不到位"索赔15万. 不堪患者家属和医院的双重压力,张娟写下遗嘱,选择以死自证清白.她在遗嘱里

广东省:万元以下医疗纠纷患者可以自行解决

来源:广州日报 练情情 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第三次征求意见 本报讯 (记者练情情 实习生邱妍 通讯员曾远清)记者从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获悉,从今日起,<广东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第三次征求意见稿)>在广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门户网站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期限至11月30日. <广东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第三次征求意见稿)>规定了医疗纠纷解决的五种方式,第一种方式为医疗纠纷赔付金额1万元以下的,自行协商解决;第二种方式为申请医调委调解,规定"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司

妇产科是医疗纠纷"最重灾区"

新京报讯 (记者温薷)昨天,北京市医调委相关负责人表示,3年其调解结案的近5000例医疗纠纷中,超过半数出自大医院;其中发生在妇产科的医疗纠纷居各个科室之首. 医疗纠纷日受理量超5件 数据显示,北京市约有七成医院发生过殴打.辱骂医务人员等"医闹"事件,甚至有"职业医闹"守在医院寻找"客户".医院处理纠纷的方式也不合理,大闹大赔,小闹小赔,不闹不赔. 昨天,北京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发布消息称,该组织成立3年以来已受理案件5497件,立案5294

广州拟设立医调委解决医疗纠纷

中新社广州4月8日电 (王华 周嘉雯)经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8日下午审议通过,该市将设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节委员会,为医患双方提供解决医疗纠纷的新方式. 据了解,广州是广东省乃至华南地区医疗资源较为集中的地方,门诊量大,医患纠纷频发,亟需建立医疗纠纷预防.处理新机制. 此次设立的医调委职责范围包括:受理.调解医疗纠纷,促使医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提供咨询.分析医疗纠纷成因,向医疗机构提出防范纠纷的意见和建议;在医疗纠纷激化并严重影响医疗机构工作秩序时,协助公安.司法行政.卫生行政等有关部门做好

医患纠纷频发 谁来保证患者"知情权"?

2013年南充医疗纠纷案件数量众多,本报将医疗纠纷一一回顾.如果哪家医院有虚假宣传.不明消费.非法行医.销售假药等各类医疗乱像,请致电96111,我们将帮助消费者维护合法权益. 纠纷 1 取结石丢性命 父亲病重在南充市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住院治疗,在外务工的女儿回家探望父亲,想到结石已有一年多,于是便在医院把结石处理了,没想到却因此而意外死亡. 家属质疑 打个结石 怎么丢了命? 病人家属李开勇介绍,父亲病重在川北医学院附院住院治疗,2013年9月6日,姐姐李开均在广州打工,回来看望父亲,顺便来治自

三成医疗事故为医疗纠纷

宁波日报讯(记者蒋炜宁)记者日前从市医学会获悉,在去年受理的267件医疗纠纷中,有76件被鉴定为医疗事故,占36.3%.而那些没有被鉴定为医疗事故的患者却仍然不依不饶地向医院要求索赔,从而影响了医院和医生的正常工作.因此,有关人士呼吁:医患双方应理性面对医疗纠纷,最好的办法就是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 一位病人在劳动时不慎从高处跌下,致左股骨粉碎性,后来到市区的一家医院动,术后却发现两脚有长短.于是,该病人认为两脚的长短是医院手术不当造成的,应由医院承担责任.医院认为这是患者术后缺乏有效的关节功能锻

海南90%以上医疗纠纷通过第三方调解

19日,记者从海南省卫生厅获悉,第三方调解已成为海南解决医疗纠纷的主渠道,海南全省90%以上的医疗纠纷都通过海南省医调委调解. 海南省卫生厅法规处处长曹江介绍,海南省医调委自2010年9月成立以来,"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各方参与.专业调解"的医疗纠纷调解模式效率高,成本较低,处理纠纷客观公正,为医患双方所接受,目前已成为海南医疗纠纷调解的主渠道. 据了解,2011年,海南省医调委共受理医疗纠纷237例,调解成功167例,平均结案时间只有10天.经电话回访,调解案中患方满意度达95%以上

北京安定医院用药不当患者死亡 被判承担半责

独生子因药物引发肝炎死亡后,张永厉将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定医院和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告上法庭,索赔330余万.昨天记者获悉,市一中院判决安定医院承担一半责任赔偿40万余元,宣武医院不承担责任. 张永厉夫妇今年均已45岁,张晓乐是他们的独生子. 2004年,张晓乐从外地转至北京念书,渐渐出现上课注意力不集中.疑心同学排挤他.无故发脾气等异常.2006年,张晓乐辍学在家,有时候会自言自语,且生活懒散不能自理.2008年5月至7月,张晓乐开始不说话,并排斥家人对他的护理. 2008年7月5日,张永厉

医患矛盾"症结"调查 多重因素阻碍矛盾化解

近日,据佛山市中级法院统计,佛山五区法院医疗纠纷案件一审收案从2007年的31件逐年上升至2010年57件,2011年前9个月收案就达到62件.在医疗纠纷处理中,医患矛盾的"症结"有哪些?佛山中院近期对该问题进行了深入调研. 医疗鉴定: 高索赔≠高受偿 2009年7月,30岁的小周不慎跌倒导致右手骨折,在南海某医院经复位和石膏固定治疗,支付了3000多元医疗费后出院.可随后,小周却发现右腕愈合得越来越畸形,突出的右腕关节屈伸还可以,但旋转明显不灵活,而且很影响美观.爱美的小周无法接受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