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审理江苏海天盐化公司非法制售“农药废渣盐”案件。被告人非法制售“农药废渣盐”14000吨,流入全国12个省、市盐业市场,部分农药废渣盐冒充食盐流向餐桌。从查处的案件来看,不合格食盐和三无盐产品大都流入边远农村地区、城郊接合部和小型食品加工企业,点多面广难以预防。
许多“别具慧眼”的不法商贩专门盯上了农村的“商机”,把大量危害健康的问题食用品“专供”农村,是对广大农民的公然侵害,是对薄弱农村市场监管体系的蔑视。问题曝光后,地方工商、质检等监管部门通常都会诉说“苦衷”:由于人手不足,检测费用高、耗时长,基层监管部门无鉴定资质等问题突出,农村食品安全“管不过来”。这种解释,是对农民群众健康的不负责,是对本部门职能的不负责。
构建完整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农村是不可缺失的重要环节,不能抓紧了城市的监管,却疏于对农村的设防。其实,农村市场本来就有特殊性,更容易遭受假劣食品的侵害。受经济收入的制约,农民消费水平比较低,舍不得买大品牌、大厂家的食品,通常倾向于购买价格低廉的食品。同时,农民群众文化水平相对较低,接受食品安全知识教育的机会也较少,对食品安全的警惕性不高,也缺乏必要的食品安全防范知识和技能。面对与城里人差别极大的农村消费人群,不良商贩拥有从容兜售问题食品的大好机会。
在农村消费者处于弱势和被动的不利情况下,工商、质检等部门不仅不能放松监管力度,反而要对农村市场进行更严格的监管,才能避免农村成为问题食品的重灾区。
当地部门诉说农村食品安全监管不力的种种原因,是现实存在的困难,但不是永远放任不管的理由。关键是认识有没有到位,决心有没有下足。人手不足的问题,可以多招些人来解决;检测费用高、耗时长,可以加大投入、多花些时间;基层监管部门无鉴定资质,可以在加强技术指导的前提下,适度放宽鉴定资质的范围。
部分农村问题食品横行的局面能否得到有效控制,是对监管部门执行力的考验,更是对监管部门到底把群众利益摆在什么位置的考验。农村食品安全监管遇到的问题,和城市工作并无本质的不同,只要是出于做好本职工作的需要,相信人、财、物不足的问题都可以逐步解决,只要保障农民群众食品安全的思想不滑坡,办法肯定比困难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