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具公司负责人发微博:“当事人勾结新闻单位”
“等着省委宣传部、市委宣传部的诫勉谈话吧!”
6月30日,本报A13版刊发了《2米7的家具变成了2米3,“缩水”的桌子沙发换了7次》一文,讲述一家旅游公司因为所订制的家具尺寸不对,导致无法正常开业的遭遇。然而,文中提供家具一方的当事人并没有积极解决问题。 事件回放12万元订购一批“缩水”家具
6月28日,网友“左微”发微博:“多年经商今朝遇到一朵奇葩!……订制的家具没有一件尺寸是对的!质量更不用说了。原本20日要开业的我们已经拖到了现在。崩溃之极……”
“左微”是一家旅游公司负责人,公司设立在金水东路永和伯爵7楼。
“左微”讲述了事情的经过:自己发微博问“谁有欧式家具”,同一栋楼里14楼的创景办公家具总经理冯筱茹称他们公司有。一位名叫冯艳培的经理对她说,这不是大单子,不用签合同。双方制定了一份《家具报价清单》,工期为30天。之后,自己先后打款12万元,有收据和银行转账单。
随后14楼的郑州创景时代办公家具该公司法人代表冯瑞娜说,冯艳培的确是公司里的人,现正在工商所处理此事,人暂时联系不上。
“他们根本没有签订合同,上面不是我们公司的公章。” 冯瑞娜说,这是公司职员的个人行为,属于揽私活,她表示7月5日左右将会给“左微”一个答复。
最新进展
家具公司负责人把记者比做余则成
“这两天他们没有任何人联系我,还在微博上发布了很多攻击性言论。我要强调一点,我找他们换了7次货,他们的理由是一样的:仓库货发错了。这对于一家企业来说,是极不负责任的一种表现。”昨天下午,“左微”在电话里很愤怒。
“为什么他们公司注册的是‘郑州市郑东新区创景时代办公设备经营部’,盖的收据章却是‘郑州创景办公设备有限公司’,而POS机上商户名是‘贵博士’?希望工商部门好好调查一下。”“左微”说。
新浪微博上,6月30日21点23分,“创景-冯筱茹”发微博说,“@感谢所有媒体的介入,新闻记者是阐明真理而让魔鬼感到羞愧的人!我一直对记者特别尊敬,但极个别记者违背职业道德,掐头去尾,编造录像,堪比《潜伏》里的余则成,但是,做了亏心事,私下得了好处的小人,别高兴得太早了,等着省委宣传部、市委宣传部的诫勉谈话吧!”
4分钟后,“创景-冯筱茹”又说,“关于‘左微’在微博上隐瞒事实,颠倒黑白,勾结新闻单位个别害群之马,掐头去尾,制造假新闻之事,我公司法律顾问已收集了相关证据,明天向‘左微’递交律师函,并保留向法院起诉的权利!”
网友回复
好大的口气
“陈玮CW”回复称:余则成是正面人物吧?你说记者没有职业道德,又比喻成他,逻辑有多混乱!再则这危机公关的口气,敢情是上边有人啊,围观群众表示看不过去了。
“杨桐”:“等着省委宣传部、市委宣传部的诫勉谈话吧!”好大的口气!危机公关最好的办法是摆事实讲道理,公开透明地应对外界关注焦点。记者如果虚构和收受好处,就公布事实和证据,让他身败名裂,如果只是猜测,构陷是最蠢的办法。另外,最好少拿宣传部唬人,你们很熟? 金色阳光律师事务所高健:个人认为,如果消费者与经营者出现有关产品质量的纠纷,经营者应当与消费者作一个良好的互动沟通,且更应该与媒体进行良好的沟通(媒体代表广大消费者行使的知情权、监督权、公平交易权),应当虚心听取消费者和媒体的正确意见,而不能找出令一般民众无法信服的理由来推卸责任,更不能无根据地妄加推测,发表一些不负责任的言论,如此只会让大家对经营者的产品质量和信誉产生更大的怀疑。
律师现场点评
6月29日采访时,同城一家媒体请来了河南金纬律师事务所冯焱燚律师。
为了让事情往好的一面发展,且冯瑞娜明确给出了解决问题的时间,所以当时冯律师的说法本报并未刊发。
冯律师说,首先,从整个事情经过来看,冯艳培和“左微”协商后签订了家具报价清单,虽然没有正式的合同,但是双方对家具的报价、规格以及交货时间等都有一个约定,且双方都签了字,实际应视为合同的一种,只不过没有正规合同那么详细。
整个家具订做行为对外是成立的,订金是在公司刷的,如果确实查证有这笔账的话,更能证明双方公司对这件事是认可的。具体业务员和公司内部是怎样一种关系,是私自做主还是告知了公司,这是公司内部的事情, 对外还是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
对于订金收据上公司公章的问题,如果说这个公章是假的或者是不存在的,那么这个业务员或者是盖章经办人因私刻公章,伪造事实,虚构事实,就已经涉嫌了一种刑事犯罪: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