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全区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工作会议在南宁召开。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物价局长杨京凯介绍,去年1月21日,自治区价检分局和南宁市价检分局成立检查组,从重从快查处了南宁一超市虚构原价和不履行价格承诺的价格欺诈行为,依法按上限对其处以50万元的罚款。今年,我区将加大市场价格监管力度,整治商贸流通和服务行业的乱标价及价格欺诈,并推进反价格垄断工作。
超市先提价再打折被处罚
案例回放:消费者到超市购买商品时,特别关注打折商品,发现原价较高又打了较大折扣的商品,容易动心进而购买。有的超市就抓住了消费者这一心理,采取了提高原价再打折的促销方式。孰不知,这却是价格欺诈行为。
杨京凯说了去年的一个案例。去年1月21日,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的统一部署,自治区价检分局和南宁市价检分局成立检查组,发现南宁一超市虚构原价,并有不履行价格承诺的价格欺诈行为,于是依法按上限对其处以50万元的罚款。
随后,全区各地对辖区内的大型商场、超市的不正当价格行为进行了严厉查处。南宁市严厉处罚了其他3家存在价格欺诈行为的超市,并撤销了其中2家超市价格诚信单位的荣誉称号。
以案说法:虚构原价,不仅出现在超市,有的服装经营户也常常打出广告标语,称原价1000元的西装99元亏本销售。今年,我区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将对商贸流通和服务行业不标价、乱标价以及价格欺诈等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如消费者发现有虚构原价或是“低标高结”(即标低价再以高价结算)等价格欺诈行为,可保留好证据,可拨打价格举报电话“12358”进行举报。
个体户高价卖盐罚款10万元
案例回放:去年3月上旬,食盐能防辐射的谣言传出,玉林市不少商贩称食盐紧缺,并提高食盐零售价,引发食盐抢购风。谣言很快传遍了全区,各地也出现了抢购潮。各地价检机构第一时间发现和反映了食盐抢购情况,自治区物价局快速反应,立即组织开展食盐价格专项检查。
桂林市的一个体户,以高于政府定价倒卖200吨食盐,尽管还没卖,也没有违法所得,但桂林市仍依法按“没有违法所得”的价格违法行为处以10万元罚款。“这开了广西对个体户无违法所得的价格违法行为处以高额罚款的先例。”自治区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局长卢启权说。
南宁、柳州、贵港以及扶绥县、藤县等地,也对食盐销售中的不法商家进行了严厉处罚。短短两天之内全区各地的食盐市场供销和价格秩序就恢复了正常,食盐抢购风潮迅速得以平息。
以案说法:为防止此类事件发生,今年,我区价检工作将继续加强市场价格应急监管。对因灾减产等导致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出现大幅上涨的商品,要严厉打击超出正常存储数量或存储周期的恶意囤积、哄抬价格行为;依法查处提前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柳州7家消毒碗企业串通涨价
案例回放:去年1月,柳州市7家餐具消毒经营者统一提高套装消毒餐具出厂配送价格,柳州市立即派出检查人员进行调查取证,在该案的当事人拒不承认,办案人员提取不到直接证据的情况下,自治区价检分局和柳州市物价局强化间接证据的收集,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自治区物价局据此证据依法认定,柳州市7家餐具消毒企业的行为属于相互串通实行价格垄断的行为,由柳州市物价局依法对参与串通涨价的7家经营者分别处以1万―3万元的罚款。
以案说法:同行业间相互约定、串通涨价的行为属于垄断行为。今年,全区价检部门通过尽快建立负责反价格垄断的内部职能机构,加强对从事市场价格监管与反价格垄断工作人员的培训,依法开展反价格垄断工作,严厉打击排除、限制竞争的价格垄断行为,维护市场正常竞争格局,维护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来源广西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