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19日公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意见》。《意见》要求,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地沟油行为。
与此同时,严防地沟油流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以城市(镇)、矿区、旅游景区等餐饮业集中地为重点地区,以食品生产小作坊、小餐馆、餐饮摊点、火锅店和学校食堂、企事业单位食堂、工地食堂等集体食堂为主要对象,加强对食用油购货记录和票证检查,依法查处从非法渠道购进食用油和使用地沟油加工食品的行为。对使用地沟油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许可证;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意见》要求,规范餐厨废弃物处置。以集体食堂和大中型餐饮单位为重点,推行安装油水隔离池、油水分离器等设施;禁止将餐厨废弃物交给未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或个人处理。不得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废弃物喂养畜禽。
《意见》还要求,加强餐厨废弃物收运管理。餐厨废弃物收运单位应当具备相应资格并获得相关许可或备案。餐厨废弃物产生、收运、处置单位要建立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定期向监管部门报告。
《意见》提出,对违法销售或处置餐厨废弃物的餐饮服务单位要依法予以处罚;对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等内部集体食堂(餐厅)不按照规定处置餐厨废弃物的,除进行处罚外,还要追究食堂(餐厅)所属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意见》要求,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强化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市(县)长负责制,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建立健全全程监管和执法联动机制。
根据《意见》,2010年9月至10月,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将结合督导检查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对各地开展地沟油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