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2007年11月26日,吴先生上网时,坐着的气压电脑椅突然爆炸,吴先生受重伤,其家人到烟台市开发区消协长江路分会投诉。接到投诉后,消协工作人员立刻前往现场,发现爆炸的气压电脑椅没有标识、合格证及厂名厂址。通过经销商,消协人员联系上了生产厂家。经质检、公安等相关部门技术鉴定,认定爆炸的气压电脑椅存在质量问题。随后,工商机关追回了已销售出去的7把气压电脑椅。
经调解,生产厂家预先支付吴先生10万元用于治疗,并同意在今年年底前,分两次支付吴先生赔偿费15万元。对于销售商及厂家的不法经营行为,工商机关已立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