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日凌晨4时左右,一男子到三亚春光路某小区接一朋友时,被该小区旁一家宠物店的狗扑倒于地。该男子倒地后未被狗咬但也受伤需治疗,他提出赔偿1000元但狗主人只愿意赔500元。双方协商不成,狗主人反而准备起诉至法院,要求男子赔偿精神损失费1元和误工费100元。
据蒲某介绍,12月4日凌晨4时许,他接到一朋友电话后便骑摩托车到春光路某小区旁。由于朋友还没有出来,他便将车停放在路边。没想到,他在此抽烟等朋友时,一只黑色的大狗悄无声息地向他走来。刚开始,他并不害怕,可当这只大狗距离他越走越近时,他却突然间感到害怕起来。为避免遭到这只大狗袭击,他赶紧转身往后跑。刚跑几步,就被这只大狗扑倒在地,导致他手和脚磕破皮流血。正当他担心被这只大狗继续咬时,一位女子出来后幺喝住这只大狗。事后,该女子陪他到医院去治疗。经过简单治疗后,他提出赔偿1000元的要求,但该女子只愿意赔偿500元。
据宠物店的黄女士称,事发当天,她听到狗叫后,立即起床制止住狗叫。一男子看到她走出来后,便声称被狗咬伤了。她马上与该男子一起到医院去治疗。医生经过诊断,发现该男子手臂轻微擦伤,并给他用了一些外伤药。当她支付狂犬疫苗费用要求该男子打防犬疫苗针时,该男子又称没有被狗咬到及抓伤,但提出要住院治疗做全身检查要求。遭到她拒绝后,他提出赔偿1000元的要求,她坚决不同意。
黄女士说,该男子没有被狗咬伤,但考虑到对方也倒地受伤,她愿意赔偿500元,但对方坚持赔偿1000元。无奈之下,她打算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她精神损失费1元,误工费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