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孙思娅)在经历被女友抛弃、创业失败、司法考试落榜等一系列打击后,北大毕业生连勇为泄愤将11岁男孩乐乐(化名)残忍杀害,后被法院判处死刑。昨天记者获悉,连勇已被市一中院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检方指控,去年11月14日下午,连勇因琐事迁怒于无意中撞了他一下的11岁的乐乐。他就将乐乐骗至其租住的房内,先是殴打乐乐,之后用绳索将孩子勒死,后将尸体掩埋。此后,连勇又敲诈乐乐家人勒索15万。
最终,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和敲诈勒索罪并罚判处连勇死刑,并同时判决他赔偿死者家属60万余元。
来源:京华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