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的视力在这个年龄阶段,是最容易会有一些实质性的伤害的,那么根究市场的要求,一些公司也都出产了一些青少年视力训练的产品,这种产品具有治疗近视的功能,可是这种非法的产品对我们的身体健康可能会有危害。
未经注册产品安全性没保障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提醒消费者,如需购买,请购买已注册的医疗器械产品并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消费者如发现上述违法产品可通过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31进行举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
此前,国家食药监总局还发布了“美瞳”选购和使用提示,未经注册产品的安全性、有效性没有保障,配戴此类产品容易引起眼部炎症、角膜病变等并发症。同时,食药监总局宣布将再次加大对美瞳产品的检查力度,严肃查处相关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食药监总局提醒称,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直接接触角膜,按照风险类别较高的第三类医疗器械进行管理。该产品在上市前需要通过安全性、有效性的评价,获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后方可生产、销售和使用。生产此类产品的厂家需要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经营此类产品的商家需要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
消费者如需选购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应到具备相关经营许可资格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购买,并确认所购产品已经获得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切勿贪图价格便宜从非正规商家或者网络商铺上购买未经注册的产品。配戴彩色平光隐形眼镜应认真遵照产品说明书和专业人士的指导对镜片进行操作、配戴、摘取、清洗、消毒和保存。
食药监总局同时提醒,消费者如发现无证经营或销售假冒伪劣彩色平光隐形眼镜产品等行为,可及时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举报。对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查处,对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医疗器械监管趋严
据了解,2014年6月1日起,新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开始施行。根据新版《条例》,医疗器械按风险从低到高,相应分为一、二、三类,低风险的“放手”,重点监管高风险产品。其中,第一类是风险程度低,实行常规管理可以保证其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第二类是具有中度风险,需要严格控制管理以保证其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第三类是具有较高风险,需要采取特别措施严格控制管理以保证其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
新规首次提高惩罚力度,对未经许可擅自生产经营医疗器械的行为实施重罚,规定了最高为货值金额20倍的罚款;检验机构出具虚假报告的,一律撤销机构资质并纳入“黑名单”,10年内不受理其资质认定申请;对受到开除处分的直接责任人员,规定10年内不得从事医疗器械检验工作。
很多的青少年在患上了近视眼的疾病后,为了快速的治疗好自己的近视度数,都会购买这种产品,那么在了解了这种产品的危害,我们就不要继续在使用这种产品了,不要因为自己的近视再造成了自己的身体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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